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简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正局级事业单位,是公路交通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主要从事公路交通运输领域的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标准规范制修订和科技服务、技术支撑、人才培养等工作。经过6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公路所已发展成为集科学研究与产业开发为一体的综合研究机构,拥有综合试验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的公路交通综合试验场。公路所设有土木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两个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和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长期以来,公路所秉承“求是创新 力臻卓越”院训,肩负“交通强国 科技先锋”使命,以加强“科技引领、自主创新、支撑服务”三个能力建设为着力点,致力于建成基础前沿引领型、应用技术创新型、成果转化高效型、科技智库高端型的“四型”研究院,设有基础研究创新中心、道路研究中心、桥梁隧道研究中心、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等11个科学研究部门;具有车路一体智能交通全国重点实验室、公路材料腐蚀与工程安全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公路与桥梁高效养护及安全耐久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公路绿色建造与交通安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6个国家级创新平台,道路结构与材料、旧桥检测与加固、公路交通安全、智能交通、公路环保、车辆运行安全等6个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建立了公路建养新材料、自动驾驶、基础设施智能制造、综合交通大数据、交通网络安全、建筑信息模型(BIM)、道路养护作业自动化等7个交通运输行业研发中心;“北京大杜社公路长期性能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入选国家野外站择优建设名单,在国内外公路交通科技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8个全国(部)标委会秘书处均设置在公路所。
“十一五”以来,我院完成了国家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和服务系统、多塔连跨悬索桥结构体系与结构性能研究、封闭和半开放条件下智能车路系统测试评估与示范应用等763项国家、省部级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173项重大科技服务项目及652项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等工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14项、省部级奖特等奖与一等奖9项、社会力量特等奖与一等奖67项,引领和支撑了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科学技术发展,发表重要科技论文48篇、著作29部。
特别是“十三五”以来,我院坚持目标导向,紧盯行业重大技术问题,重载水泥混凝土铺面关键技术与工程应用等4项重大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特大型桥梁防灾减灾与安全控制技术等15项重大成果获行业社会力量特等奖,新一代公路基础设施维护关键技术及重大装备等92项重大成果获省部和行业社会力量一等奖,获得了全国公路科普教育基地认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公路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秉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服务交通运输科学发展,服务行业产业技术进步,服务政府部门履职尽责”的宗旨,紧紧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科研院”的战略目标,按照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要求,努力开创公路所发展新局面、新气象,为建设交通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1、公路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招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就业。学术学位学制2.5年,专业学位学制3年,目前暂不收学费。公路所的学生在校期间提供学生宿舍,发放助学金和奖学金。
2、报考公路所的考生不限户口。
3、因国家有关部门尚未下达2025年招生计划,本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系公路所计划拟招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给公路所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单位代码:83902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顾老师、王老师
电话:010-62079669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政编码:100088
专业 |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 | 学习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土木工程(学术学位) | 081400 | 01岩土工程 | 全日制 | 7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5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桥梁隧道工程 |
02结构工程 | |||||
03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
04桥梁与隧道工程 | |||||
交通运输工程(学术学位) | 082300 | 01道路与铁道工程 | 全日制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5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路基路面工程 |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3 自动控制原理 复试科目:智能交通系统 | |||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2 管理运筹学 复试科目:交通工程或交通运输经济 | |||
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6机械原理 复试科目:汽车运用工程 | |||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 086100 | 01道路与铁道工程 | 全日制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5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路基路面工程 |
02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全日制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3 自动控制原理 复试科目:智能交通系统 | ||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全日制 | 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2 管理运筹学 复试科目:交通工程或交通运输经济 | ||
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全日制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6机械原理 复试科目:汽车运用工程 | ||
05桥梁与隧道工程 | 全日制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65 结构力学 复试科目:桥梁隧道工程 |
内蒙古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见研招网公布
佳木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型及培养目标
招生类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
各招生学科均招收报考非定向和定向硕士研究生。
(一)非定向硕士生:入学前人事档案必须转入佳木斯大学,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定向硕士生:人事档案不需转入佳木斯大学,在报考前需经用人单位同意,在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一周内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注: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类别,一经确认,后期不再更改。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180人(含全国统考、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推荐免试详见我校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计划(不含推免计划)仅作参考,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黑龙江省相关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或通过其他语种国家外语相应等级考试,此成绩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或其他认证部门可查,任何阶段发现造假,将取消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在读学校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
(三)前置学历及学位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和口腔医学(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
(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含全日制专升本);
口腔医学(包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必须为口腔医学五年制本科毕业生,
往届生报名时必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否则不准考或录取资格无效。第二学士学位不作为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有效条件。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麻醉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五年制医学本科可报考我校相同学科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三年内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不接受服务期内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或其他合同履约期内人员报考。
3.除以上特殊要求外,报考我校代码“10”开头医学类的研究生,须具备医学类相关国家承认学历。
六、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报考前请仔细阅读招生简章及招生目录,因考生阅读不当错误报考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予修改,不退报考费。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学校代码:10222)
1.网报时间和报名网址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按下列时间和网址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无需重复报名。
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考点
※报名之前,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报考点的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按限定条件选择报考点报名,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如因考生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导致不能参加网上确认及考试的,后果自负。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所填报的院系所码、学科代码即对应了唯一的报考学院、学科及学位类型,一经确认不可更改。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别有各自的学科代码,填报志愿时请认真核对,误报后果自负。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科研能力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侧重于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例如:
※临床医学(学术型):代码为“1002”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
(2)学籍、学历自查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网上报名前,按照有关报考要求必须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以备用,并将验证报告或备案表中的在线验证码数字准确填写在报名系统“备用信息”中。在学信网查询不到学籍信息的考生请核实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如在学期间更改过本人有效身份信息(含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证件号码等),请联系就读院校相关部门进行学籍注册信息的更改,以确保在学信网上能够查询到本人学籍信息;查询不到学历信息的考生必须申请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详见学信网网页上的“办理流程”;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在报考前必须进行学籍、学历信息自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由于考生本人学籍或学历信息不匹配而导致不准考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教育部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有关规定。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二)网上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及按指定时间和要求上传材料,逾期错过确认,后果自负。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报考费不予退还。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网上确认、考试资格。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不予网上确认,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全国统一考试
1.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准考证:考生应当按照研招网考研日程,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2.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3.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教育综合。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大纲参见教育部相关网站。
初试科目详见《佳木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参见各招生学院网站。
初试成绩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
4.复试:一般在教育部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进行,具体时间和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发布的相关安排。
八、录取、入学体检及导师
(一)录取
遵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招生计划,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学校将根据考生资格审查(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教育部或我校具体报考规定条件,不与准考或不予录取;对不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学校确定录取后,预计于当年7-8月份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二)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后统一组织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导师
考生报名时不选择导师,待新生入学后以师生互选的方式确定导师。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制及学费
各招生学科学制均为三年。按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规定,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9万元。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奖助贷补体系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黑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黑财规[2023]7号执行(报考定向的硕士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十二、其他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要求,我校研究生部不提供任何考研辅导材料和历年考试试题,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研辅导班。
十三、信息公开及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jmsu.edu.cn/
研究生招生考试联系电话:0454-8618499
联系人:姜老师 袁老师 李老师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招生目录详见:https://yjs.jmsu.edu.cn/info/1093/2376.htm 附件下载查看
武汉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sxy.wust.edu.cn/info/1831/44412.htm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登录黑龙江工程学院研究生部官网查看《黑龙江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吉林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研究生教育概况
吉林外国语大学是吉林省重点高校。学校创办于1995年;2003年被教育部批准为民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05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并开始联合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通过司法公证,将学校所有资产全部捐献给社会;2007年成为全国民办高校中第一所也是目前唯一一所“省重点高校”;2010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唯一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试点单位;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首批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的培养试点民办高校;2015年成为全国第一所在美国开办孔子学院的民办大学;2016年成为全国唯一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的民办大学;2017年成为全国唯一一所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招生资格”的民办大学,圆满通过教育部审核评估,被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吉林外国语大学;2020年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项目(A类);2022年入选吉林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A类)。2024年列为吉林省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A+”计划(2024—2026年)立项培育单位名单。
目前,学校拥有翻译、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国际商务、会计、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出版、金融等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含45个专业领域,其中翻译硕士覆盖英、日、俄、朝、德、法、西、阿、意9个语种。已累计培养硕士研究生2582人,现有在校研究生1546人。
学校研究生教育始终面向“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了一支专、兼、外结合的研究生教师团队,实施“双导师制”,建立了以需求为导向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依托学科建设和国际资源优势,创建了“校内学习+国外实践+行业实训”的特色培养体系,构建了应用型、国际化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现已成为全国民办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示范基地,吉林省应用型高素质外语外事人才培养基地,东北地区语种最多、特色鲜明的世界多语言文化教育中心,吉林省培养“多语种翻译+”人才和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模式的摇篮。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在翻译、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国际商务、教育学、会计、旅游管理、出版、工商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言文学、金融12个学科(类别)招生,有45个招生专业领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有关专业报考要求、考试科目、学习方式等其他信息均可在此查询)。在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上线学生情况及学校发展需要,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
三、学习年限和学习形式
学习年限:各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即新生报到之日,下同)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符合《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一)中第1、2、3、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阶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六、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后续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5日前将《吉林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见附件)及下述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 1 个 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地址:yjsy@jisu.edu.cn),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学籍学历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准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读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提供就读院校同意报考证明或退学证明,须加盖就读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6.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招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1.我校暂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 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八、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 、签署《承诺书》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十、初试
(一)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三)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图书情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经济类综合能力、教育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各招生专业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约在2025年3月下旬开始,复试方式和具体安排届时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一区。我校将根据国家规定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学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6.学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学校在复试期间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9.根据专业(领域)报考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若在复试中须加试的考生,将参加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组织加试。
10.会计、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2.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13.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以上考生的加分等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加分等政策参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二、调剂
1.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学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2.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3.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规范制订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本单位调剂工作,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5.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学校充分利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学校将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学校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十三、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执行。
2.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4.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
5.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3.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能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五、录取
1.学校要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学校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校不得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4.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经学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招生单位录取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六、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各学位点学费分别为:翻译硕士口译各专业学费为3.3万元人民币/年,笔译各专业学费为3.2万元人民币/年;工商管理硕士学费为3.3万元人民币/年;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金融、国际商务、教育、国际中文教育、会计、旅游管理、出版硕士学费为3.1万元人民币/年。
住宿费:4人间为1200元/年。
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25年具体标准参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文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和其他专项奖学金等。
十七、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八、其他
(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将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考研辅导活动。
(六)简章中未尽事宜,我校将严格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九、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isu.edu.cn/
联系部门: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431-84565032
考研咨询QQ群:854796841
欢迎关注“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
传真号码:0431-84533598
研究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吉林外国语大学综合楼527室
惠州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惠州学院地处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惠州,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前身为1946年创办的广东省立惠州师范学校,1978年升格为惠阳师范专科学校,2000年升格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2024年成为国家教育部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学校秉承“敦重明辨、求真致用”校训,建设理工科特色鲜明、教师教育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培养具有科学精神、人文素养、国际视野、创新思维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是东江流域培养和输送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学校设有17个二级学院,现有教育、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开设57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18个。现有专任教师1056名,其中教授106名、副教授252名,博士542名、博士占比51.33%,特聘院士2名,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人才34名,省优秀教学、科研团队19个,“双师双能型”教师465人,博士硕士生导师逾300名。近年来,与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等多所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培养研究生290人。学校现有控制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教育学等省级重点建设学科6个、省级“重离子加速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下结构非开挖修复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2个院士平台和乌克兰国际合作科研平台1个,拥有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等省市级科研平台40余个、省厅级及以上科研创新团队8个。
近五年,学校共承担纵向科研项目1187项(其中省部级及以上项目254项),科研经费累计1.11亿元;承担完成工程技术项目609项,累计经费达1.21亿元;获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10项(特等奖1项)和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3项;学校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海壳牌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宇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等数百家知名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建立人才联培基地和工程技术联合实验室,在新一代电子信息、能源材料、化学工程等诸多领域取得重大应用研究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省技术发明奖二等奖1项以及全国全省行业学会协会一二等奖10余项。
二、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2025年,学校拟招收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材料与化工(0856)等3个专业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各专业学位点拟招生方向领域、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附件《惠州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1.教育(0451):本学位点依托省“冲补强”提升计划重点建设学科——教育学,设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语文)和学科教学(数学)等3个领域方向,拥有粤港澳大湾区教育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与评价研究院、文化传承与数字传播创新研究中心、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等省级科(教)研平台。近年来获4项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10项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特等奖1项),2份决策咨询报告获省领导批示。学位点立足惠州,服务广东,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培养师德高尚、教育情怀深厚、政治素养和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扎实,具备现代教育理念和数字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的创新型基础教育教师和管理人员,全方位服务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
2.电子信息(0854):本学位点聚焦区域世界级数字产业基地建设需求,设有控制工程、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3个领域方向,围绕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型电子器件、智能信息系统等领域,拥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建有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介质材料与封装工程中心、视觉感知与制造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惠州市人工智能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等省市级科研平台9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2个,在制造装备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参与大科学装置重离子治疗癌症肿瘤装置的联合攻关,开展基础电子关键材料和器件设计制备新方法、电磁波传输与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建立材料-器件集成-信号可靠性传输处理的构效关系,应用人工智能技术,解决信息分析、理解、推理和决策过程中的核心问题,相关研发成果获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与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深度合作,参与制订国家标准10项,获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全国性行业组织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等。
3.材料与化工(0856):本学位点针对惠州石化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两个万亿级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工程技术和人才需求,设有材料工程、化学工程两个领域方向,以省冲补强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应用化学”等为基础,依托广东省电子功能材料与器件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绿色化工与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示范现代产业学院“大亚湾化工新材料学院”和大亚湾化工研究院等省市级研发平台,建有省级科研创新团队5个,形成了光电功能材料、功能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特种纺织材料、绿色化工与低碳技术、高端精细化学品等特色研究方向,立足惠州、面向广东培养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复合型、应用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近五年获省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省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中国产学研创新与促进奖3项和省级学会协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参与制定国家和省级行业标准3件,10余项工程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破解企业技术瓶颈,相助相关企业倍增经济效益。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一)、(二)、(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
1.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期间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诚信参加考试,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考试管理的各项约定及要求。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两项缺一不可。
(三)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四)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业务课一共三门;其他专业课试题由学校自主命题。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等信息详情请查看附件。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六、复试
学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具体要求,并在学校网站公布,具体说明如下:
(一)各招生院系根据上线生源情况,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官方网站。
(三)复试阶段将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
(四)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同等学力身份考生在复试时,根据学位点的具体安排,教育硕士需加试另外两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咨询招生学院。
(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曾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视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在复试的同时,如有必要学校还将采取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八)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招生院(系)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十一)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调剂
(一)学校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校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调剂条件及具体实施细则参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后续发布的调剂公告执行。
八、录取
学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相关公告将在学校官网发布。
九、学制、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制、学费、住宿费
专业名称及代码 | 学习方式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年) | 住宿费 |
教育0451 | 全日制 | 3 | 10000元 | 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
非全日制 | 3 | 18000元 | ||
电子信息0854 | 全日制 | 3 | 12000元 | 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
材料与化工0856 | 全日制 | 3 | 12000元 | 按实际入住宿舍标准收取 |
注:
(1)以上收费方案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住宿费按实际入住宿舍的住宿费标准(经主管部门核准)收取。
(3)非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
(二)奖助体系
学校在校研究生学制内实行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实行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津贴等,以国家、省和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为准。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应真实准确。学校将查阅《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不予录取。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它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按学校公布的参考书目执行。
(五)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十二、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惠州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演达大道46号惠州学院
邮编:516007
联系方式:0752-2529361
招生代码:10577
学校网址:http://www.hzu.edu.cn
学校官方微信:今日惠院
官方咨询邮箱:yjsgl@hzu.edu.cn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招生代码:82903)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产业集团,是世界一流军队建设的关键力量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支撑。
沈阳所成立于1961年,是新中国最早组建的飞机设计研究所,是飞机设计研究的总体单位,先后承担了歼-8、歼-11、歼-15、四代机和无人机等五大系列共40余个航空武器装备重点型号的研制任务,创造了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史的多个第一,被誉为中国“战斗机设计研究的基地、航空英才的摇篮”。同时也是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设有博士后工作站。
二、培养条件
(一)科研条件
研究所科研实力雄厚,专业设置齐全,涵盖了航空顶层、飞机产品和共性/基础技术三大类20个航空重点专业领域;试验设施完备,拥有国家级实验室2个、省部级实验室8个、研究所级实验室8个,各类重点专业试验室20余个,可进行各种物理试验、仿真模拟试验、演示验证和分析研究。拥有丰富的科研和自主创新项目,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研究平台。
(二)导师队伍
沈阳所现有研究生导师均选拔自本单位学科带头人、型号(副)总师、专业(副)总师、集团公司首席、特级、一级专家,研究所现有专职硕博导师69人,其中院士4人,是航空领域内一支科研实践能力强、型号管理经验丰富的导师队伍。
三、培养目标
我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程应用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四、专业目录
考试科目为四门,详见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三门为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公布;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所自命题,参考书目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1 | 飞行器设计 082501 | 飞机平台设计 (总体、结构强度) | 飞行器设计专业综合 | 1.《航空航天概论》,熊威、詹家礼、吕勇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2.《飞行器总体设计》,李为吉编,西北工业大学出版社 |
2 | 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 | |||
3 | 人工智能 | 数据结构 | 1.《数据结构(c语言版)》,严蔚敏、吴伟民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 |
4 | 隐身与电磁效应 | 电磁场与电磁波 | 1.《电磁场与电磁波》,苏东林、陈爱新、谢树果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电磁场与电磁波》(第5版),谢处方、饶克勤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
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105 | 飞行控制系统设计 | 自动控制原理 | 1. 《自动控制原理》(第七版),胡寿松编,科学出版社 2. 《飞行控制系统》(第2版),吴森堂编,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
6 | 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 | 信号与系统 | 1. 《信号与系统》第三版,郑君里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 《信号与线性系统》第六版,管致中、夏恭恪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五、培养方式
1. 学制:2.5年,最长不得超过3年。第一年基础理论课程由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统一培养,第二、三年课题研究,学生回所结合科研工作任务进行理论和工程应用研究,并撰写学位论文。
2. 学位类别:学术型硕士学位。
3. 培养类别:全日制非定向培养。
4. 培养政策:研究生培养执行中国航空研究院及我单位研究生培养相关制度。
六、奖助学金和培养费
1.免学费、培养费、住宿费。
2.助研金: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助研金1200元/月,以及科研津贴和保密补贴。
注:奖助对象是指我所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报销在读期间的资料费、论文发表的版面费、第一学年校(家)所交通费。
七、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热爱航空事业,政治素养高,坚守诚信,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优秀青年;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须获得学士学位);
(2)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
5.本科学习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八、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根据报考点要求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并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确认。
4.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我所审查后确定考试资格,未经审核者,报考无效。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未经网上确认(现场信息)确认者,报考无效。
九、入学考试
考生应在规定期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若对准考证上信息有疑义的请速与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准考证须保留到入学为止,请考生妥善保存。
十、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按照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报考专业以及考试科目,填写不正确者,责任自负。招生目录中所编学院代码、专业代码、方向代码和考试科目代码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所最新编制的研究生招生目录为准。最终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实际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招生目录如与当年国家文件有出入,则以国家文件为准。
2.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联系方式
1. 学校代码:82903
2. 联 系 人:邱老师
3. 联系电话:024-26782443
4. 电子邮箱:avic601yz@163.com
5.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
6. 邮 编:110035
注:本招生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2024年9月30日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收简章
一、学校简介
航空工业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招生代码:82903)隶属于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简称“航空工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产业集团,是世界一流军队建设的关键力量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支撑。
沈阳所成立于1961年,是新中国最早组建的飞机设计研究所,是飞机设计研究的总体单位,先后承担了歼-8、歼-11、歼-15、四代机和无人机等五大系列共40余个航空武器装备重点型号的研制任务,创造了中国航空工业发展史的多个第一,被誉为中国“战斗机设计研究的基地、航空英才的摇篮”。同时也是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设有博士后工作站。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2025年我单位计划招收推免生3人,其中:飞行器设计(082501)专业2名,导航、制导与控制(081105)专业1名(以最后确认录取数为准),招生专业具体研究方向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1 | 飞行器设计 082501 | 飞机平台设计(总体、结构强度) |
2 | 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 | |
3 | 人工智能 | |
4 | 隐身与电磁效应 | |
5 | 导航、制导与控制 081105 | 飞行控制系统设计 |
6 | 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 |
三、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道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3、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4、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好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有较高的培养潜质;
5、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总成绩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20%;
6、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的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
7、毕业时能获得学士学位;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申请程序
1、报考。申请人需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对我所相关专业进行网上报名。
2、审核。我所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确认参加复试。
3、复试。推免生复试主要为资料审核和面试(根据单位安排,组织线上或线下面试)。
资料审核需要提供:所在单位政审表或无犯罪证明、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资料,也可提交体现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面试由专家组共同审核资料,全面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对飞机设计相关专业的认识、科研综合素质、科研创新潜力、个人综合素养、外语水平以及心理素质表达等内容后综合评价,具体要求以复试通知为准。
4、拟录取。我所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并在确认后的一周内发送三甲医院体检报告,否则视为放弃。
五、说明事项
1、凡报考我单位的考生,择优录取,本科阶段有文章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优先考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
(2)本科期间,受到纪律处分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未通过;
(3)在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
3、录取后安排在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扬州)学习硕士学位专业课程,取得规定学分后回单位完成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学位评审者授予工学硕士学位。
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
邮政编码:110035
联系人:邱老师
电话:024-26782443
邮箱:avic601yz@163.com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
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
山西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目录已公布,请点击http://yjszsw.sxu.edu.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