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说明
一、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计划余额 |
010101 | 马克思主义哲学 | 全日制 | 2 |
020100 | 理论经济学 | 全日制 | 7 |
030203 | 科学社会主义 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全日制 | 3 |
二、调剂要求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统考科目原则上相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申请调剂的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初试外语仅限英语,不接受其他语种考生调剂申请。各专业调剂还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仅限第一志愿报考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1)、中国哲学(010102)、外国哲学(010103)专业的考生;
020100理论经济学:仅限第一志愿报考理论经济学(020100)、应用经济学(020200)、统计学(027000)、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工商管理(120200)、农林经济管理(120300)专业的考生;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仅限第一志愿报考政治学(030200)、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中共党史党建学(030700)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360,政治理论成绩≧65, 外国语成绩≧65。
对符合调剂基本条件的考生,根据专业需要,按照全面衡量、综合评价的原则,结合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方向、初试分数、学科专业背景等方面综合评价,择优遴选。
若有未尽事宜,请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三、调剂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调剂系统开通后,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我校(院)首次开放时间均是4月8日00:00-12:00。调剂申请的确认,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为准。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我校(院)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我校(院),进行全脱产学习。
五、下一阶段的调剂和复试工作,将在我校(院)网站陆续发布相关信息,请及时查阅。
联系电话
0531-88513645;88513602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7日
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为做好我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为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一、基本条件
(一)考生本科毕业学校与院人才引进的要求相同,必须具有学士学位,所学专业与报考、拟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不超过25岁周岁,身体健康。
(二)总分不低于310分,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数学、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院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及报考条件。
(二)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本科毕业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力学为英语一、数学一,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科学与技术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
(三)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复试。
(四)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同一专业设置多组考试科目的,在专业下分设研究方向、分列招生计划并分别择优排队确定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五)院系所调剂考生专业要求和学科门类见表一。
表一 院系所调剂考生专业要求
院系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 | 调剂学科门类 | 调剂专业 |
001 | 西安航天动力技术研究所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工学 | 所有一级学科 所有专业 |
0801 力学 | 08工学 | 所有一级学科 所有专业 | ||
002 | 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 |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7理学 08工学 | 所有一级学科 所有专业 |
003 | 西安航天动力测控技术研究所 | 0804 仪器科学与技术 | 08工学 | 所有一级学科 所有专业 |
004 | 航天化学动力有限公司 |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7理学 08工学 | 所有一级学科 所有专业 |
三、调剂步骤
(一)凡有意向调剂到我院的考生,将考研成绩、本科成绩单、个人简历、大学期间获奖情况证明发至各培养单位人力资源部。
(二)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开通之后,进行登记确认(网址http://yz.chsi.com.cn),确认调剂单位为: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代码:83256 。
(三)各培养单位收到拟调剂考生的报考材料后,经审查,通知符合条件的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
(四)拟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后,将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录取。
(五)对拟录取考生,我院将调取其报考材料、各类档案,政审合格后确定是否最终录取。未能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四、联系方式
序号 | 拟调剂专业、代码 | 联系人电话 | 招生单位 |
1 |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 | 单云 02983601101 | 西安航天动力技术研究所 |
力学0801 | |||
2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 冯阳阳 02983601290 | 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 |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 | 西安航天动力机械有限公司 | ||
3 |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 范静楠 02983607500 | 西安航天动力测控技术研究所 |
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 | 陕西电器研究所 | ||
4 | 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 陈思宇 02983608851 | 西安航天化学动力有限公司 |
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第一批)
各位考生:
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缺额及要求
详见湖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湖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公告(第一批)》
二、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请填报志愿前务必查看清楚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上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对应专业报考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总分)均须达到我校对应专业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医学类专业学位初试总分≥320分。
3.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只接收符合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应届生不能报考)的考生,即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公共管理专业时,其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公共管理专业。
6.报考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或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学位。
7.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规则是: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根据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调剂,否则无效。
9.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高于36小时。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它要求。
三、调剂程序
1.我校4月7日根据一志愿生源拟录取后的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信息公告。
2.考生请于4月9日0点-4月9日12点(系统开放12小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志愿,同时报我校多个志愿的考生不纳入我校调剂考生选拔范围。
3.研究生院招生办在考生填报志愿后,将分专业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回复确认参加我校复试而失信不参加复试者,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不得再参与我校所有专业的调剂复试工作。
4.调剂复试的差额比例原则上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部分生源流动性较大的专业,可视调剂生源情况适当放大,(不限定差额调剂比例上限,以备调剂生源的择优选拔)。
5.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调剂成功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调剂成功考生须研招网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6.调剂复试拟安排在4月12-4月15日进行,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心理测试、面试以及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详见我校各学院关于调剂复试工作的通知。
7.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
本次调剂复试之后如尚有少量未完成的余缺计划将由研究生院收回,报请招生领导小组同意之后,在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内进行统筹。如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以新政策为准。
五、信息咨询
学校代码:10541
学校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联系电话:0731-88459412
学校网址:https://yjsy.hnucm.edu.cn/
河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河南省关于调剂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
调剂服务系统首次开通时间:4月8日0:00—4月9日8:00。
请有意调剂我校相关专业的考生密切关注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发布的调剂信息,及时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后续若因考生放弃调剂志愿、符合条件生源不足等原因造成部分学科(专业)调剂生源不足,我校可能会多次开通调剂,具体开通时间及专业以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河南省和我校招生简章及本公告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剂考生单科分数和总分均需达到调入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5.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除外)。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剂工作中,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数学(农)和化学(农)之间,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7.对调剂考生的初试中数学、英语等统考科目要求如下:未考数学的考生严禁调剂至考试科目设置有数学的专业;我校仅接收英语语种(英语一或英语二)考生的调剂。
8.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9.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提出的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成绩)、学科背景、学业水平等学术性、择优性相关要求。
三、接收调剂程序
1.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并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2.调剂开通后,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即可在调剂系统报考我校接收调剂的相关专业。
3.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拟接收调剂生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向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并按照各学院(实验室、中心)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
5.各学院(实验室、中心)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n”向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6.调剂考生接受拟录取通知。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调剂考生须满足《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调剂规定,我校各学院(实验室、中心)按照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成绩(含单科成绩)、学科背景、学业水平等学术性、择优性相关要求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五、联系咨询电话
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咨询电话见“河南大学各培养单位招生咨询电话”(网址:https://grs.henu.edu.cn/info/1176/7331.htm)。
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371-2286726922869091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河南省关于调剂工作的相关政策为准,由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河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7日
中国航空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志愿)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4〕4号)、《中国航空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要求,现将中国航空研究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一志愿)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拟录取 专业 | 考生编号 | 初试成绩/百分制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1 | 吴浔 | 工程管理 | 829014301000006 | 251/83.67 | 82.60 | 83.13 |
2 | 杨天成 | 工程管理 | 829014301000005 | 222/74.00 | 83.83 | 78.92 |
3 | 王骏然 | 工程管理 | 829014301000002 | 211/70.33 | 86.40 | 78.37 |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电话:010-57827341
公示时间:2024年4月7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航空研究院
2024年4月7日
云南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提升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过程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拔人才,特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遴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调剂复试行为和工作程序,切实强化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确保硕士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安全、公平、公正、科学。
二、组织管理
实行校、院两级管理,学校承担主体责任,学院承担主办责任。调剂复试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调剂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调剂复试工作。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考试方式必须是全国统一考试,且统考外语科目须为英语语种。
2.考生须符合《云南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类地区分数线要求)。
4.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详见《云南农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范围要求》。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二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校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设置的调剂要求,具体要求见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告及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设置的“调剂特别要求”。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10.报考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满足在职定向条件才能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4.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外校考生, 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四、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术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获奖或学术成果多、专业特长突出或有突出贡献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3.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考生。
4.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一般优先选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较多者。
5.其他调剂规定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五、调剂复试流程
1.我校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0:00开始(以研招网调剂复试系统实际开放时间为准),每次开通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个小时,锁定时间达到后,考生可主动解锁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相关学院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2.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需认真阅读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yna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调剂要求,登录调剂系统后可查询我校的专业缺额信息。
3.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各招生学院(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自主遴选、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招生学院在36个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反馈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通知。
4.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学院确定并及时通知考生。调剂考生复试方式、材料准备、复试费缴纳、体检等详见《云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云南农业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须知》及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5.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学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以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在24小时后取消考生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如果考生复试未通过,仍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六、其他事项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或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
电子邮箱:10676yjszb@aliyun.com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黑金路95号云南农业大学东校区耕读楼附楼126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https://yjs.ynau.edu.cn/info/1012/3665.htm
附件:《云南农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专业范围要求》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2024年4月7日
湖南农业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和《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程序
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
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
2.考生申请调剂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3.学院审核调剂志愿
各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
考生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
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
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二、调剂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须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三、接收调剂规则
1.学校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接收调剂考生。
2.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
4.每一批次调剂系统开放的时间不低于12小时,前一批次的调剂通知发送后,解锁未通知复试的调剂志愿;复试结束后,若还有调剂缺额,学校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受考生申请,学院重新确定并公布筛选条件,前一批次落选的考生如符合条件需重新提交调剂申请。
5.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
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调剂办法)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及广东省相关精神和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研究潜能、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原则。坚持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原则;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分别着重考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审定各招生学院(学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下达招生指标。
三、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关工作组负责统筹全校硕士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对全校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二)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应急处置小组,由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党委宣传统战部、研究生院、保卫部、后勤保障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门诊部、各招生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负责处理复试录取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纪委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并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分学院或学位点(类别、领域,简称学位点,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1.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1)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2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综合考核小组:应按学院或学位点成立,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工作。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位点带头人担任,全面负责本学位点的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综合考核小组设秘书2名,1人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1人负责候考室和候考考生的管理。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3)招生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委委员、导师代表及组织员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小组履行招生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2.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组织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3.各招生学院要做好人文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领导小组须认真向考生作出必要的解释。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普通考生:各学位点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需达到A类考生基本要求。
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线)基础上,总分降1分,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3.复试分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复试针对第一志愿考生;
(2)需要调剂的学位点待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启动各批次调剂复试。
4.复试名单均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当年考生考试情况在国家线基础上确定各学位点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序。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专业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可根据学校核准的招生名额,按照1:1.2-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招生专业上线生源数量不足拟招人数120%的,应安排全部第一志愿上线生参加复试。
6.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各招生专业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增大差额比例。
7.调剂到我校的考生须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规定的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8.凡是涉及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9.具体调剂细则由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齐缝章)。
2.《诚信复试承诺书》
3.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4.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5.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24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7.对于在2024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8.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9.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10.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2.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三)命题
复试科目的命题、考核等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出题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海洋大学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规定》,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有序启动,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错开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4月7日前完成;
(2)调剂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4月24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
2.复试方式
复试形式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复试;个别专业确需采用网络远程(线上)复试,须由招生学院向研究生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实施。
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安全、有序的前提下,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时间、复试流程、采用远程复试的网络软件平台使用办法等相关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方案。
3.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知识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知识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面试)占50%。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知识考核:可采用面试对答、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方式。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以及对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能力的考核。
面试办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并进行书面记录。面试须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4)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该学位点所在招生学院在复试中组织进行,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的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2个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125200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4.复试要求
(1)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复试前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3)各招生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工作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各招生学院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学位点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各招生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1.初试满分为500的学位点: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满分为300的学位点(公共管理硕士):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某学位点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务必安排紧凑,相关学院要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复试结果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通知考生作拟录取确认。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和品德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个人违纪违规信息。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执行。
收到拟录取通知后,考生自行至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将体检报告(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各招生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各招生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监督电话:0759-2396185。
附相关链接:
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复试材料等)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332.htm
2、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生拟调剂专业及联系方式(更新2024年4月)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
3、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收费标准、奖助政策等)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023.htm
内蒙古艺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因表格无法上传,请至学校网站查看,https://yjs.imac.edu.cn/html-yjs/tzgg/20240407/28302.shtml
海军工程大学2024年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
序号 | 学位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调剂缺额 |
1 | 学术学位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3 |
2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 | |
3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5 | |
4 | 082400 | 船舶与海洋工程 | 4 | |
5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3 | |
6 | 082700 | 核科学与技术 | 2 | |
7 | 专业学位 | 085803 | 核能工程 | 1 |
合计 | 20 |
二、调剂要求
(一)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四)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其他调剂政策和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他报考条件。
三、调剂流程
我校接收调剂报名以考生在研招网“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正式提交的调剂信息为准。
(一)4月8日16:00,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各学科生源缺额信息。
(二)4月8日16:00至4月9日10:00,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我校原则上不接收逾期申请调剂的考生,如部分专业仍有缺额,结合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将及时对外发布补充调剂时间和有关要求。
(三)学校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应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
四、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方式为网络复试。复试的内容包含资格审查、心理健康测评、面试等。
(二)面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研动机(10分)、外语应用能力(20分)、专业基础能力(60分)和个人特长(10分)五部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地方计划)。
(三)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0.7 +复试成绩×0.3
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四)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排名情况对调剂考生进行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五)学校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待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录取。
五、其他说明
(一)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基本学制为2.5年。在读期间,研究生可通过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等方式报考我校地方博士研究生。
(二)地方考生录取后不入伍,毕业后颁发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自主就业(可面向国防工业部门、科研院所,以及军队文职人员就业)。
(三)地方硕士研究生学费及奖助学金:
1.学费:8000元/年。按学年收取,超过基本学制年限(2.5年)后按实际在读学期数计算,标准为4000元/学期。
2.国家助学金:6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按教育部下达比例执行。
4.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比例为40%,每人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比例为30%,每人4000元/年。
5.新生奖学金:本科阶段表现优异的新生可参评新生奖学金,每人5000元。
6.助研工作津贴:参加助研工作的研究生,根据助研岗位不同为1000元—3000元/月。
7.就餐补贴:500元/月,每年按照10个月发放。
8.家庭经济困难补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每人4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生,每人2000元。
9.学校为每名在校地方研究生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注:无工资收入且档案转入学校者,方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研工作津贴。
六、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解放大道717号
邮编:43003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83642841
E-mail:hjgcdx_y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