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定向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题复习范围
901自动控制原理复习范围
控制系统的传递函数、过渡过程、误差分析、根轨迹法和频率特性法、综合与校正、非线性控制系统的分析、线性离散系统的分析、李雅普洛夫稳定性分析,现代控制理论基础(占20%,不考最优化控制及滤波估计)。
参考书目:
《自动控制原理》(1-9章),胡寿松编。
903信号与系统复习范围
信号的基本概念及运算、连续时间信号的时域分析、傅里叶变换和拉普拉斯变换等。
参考书目:
《信号与系统》(1-4章),张小虹编。
905理论力学复习范围
静力学、力系的平衡、点的一般运动与刚体运动、桁架经理分析与摩擦平衡、点的复合运动、刚体平面运动、质点系动量定理、质点动量矩定理,质点系动能定理。
参考书目:
《理论力学》(第2版)(1-11章),范钦珊编。
908电子技术基础复习范围
积分、一阶线性微分方程、基本单元电路、数模转换、逻辑代数基础(包括逻辑函数化简、卡诺图化简法、码制转换、时序逻辑电路)、Z变换、拉普拉斯变换、线性时不变系统、电磁场理论概述、雷达距离方程。
参考书目:
《高等数学》、《数字电子技术基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信号与系统》、《电磁场与电磁波》。
929物理化学复习范围
热力学第一定律、热力学第二定律、溶液-多组分体系热力学在溶液中的应用、相平衡、化学平衡、电解质溶液、可逆电池的电动势及其应用、电解及极化作用、化学动力学基础、表面物理化学。
参考书目:
《物理化学》(第五版上、下册)(2-6,8-11,13章),傅献彩,沈文霞,姚天杨,侯文华,高等教育出版社。
963 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复习范围
聚合物基体、增强体及界面结构效应、各种复合材料的性质及应用、复合材料综合性能评价方法、聚合物基复合材料界面理论、复合材料成型方法、了解复合材料常规概念。
参考书目:
《复合材料概论》(1-7、9章),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15年2月 第一版,王荣国主编 ;
《材料学性能》(1-11章),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 第一版,王从曾主编;
《材料分析方法》(1-13章),机械工业出版社,2017年6月 第三版,周玉主编。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十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及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科学制定考查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原则。
(三)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巡视,成立招生复试工作组,组织、协调、处理、上报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院人力资源部部长、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复试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一领导航天十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负责审定复试期间有关重要工作方案或文件。
3.负责复试工作中各类资源的集中调度配置。
4.负责研究决策复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汇报有关重要工作情况。
(二)招生复试工作组
组长: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
成员:院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研究生工作处)处室负责人、各招生单位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处部门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完成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负责制定航天十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航天十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关于复试工作部署。
4.负责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负责协调落实具体事项。
三、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四、相关工作准备
(一)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在复试前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即按要求在网站上公布。
(二)组织面试
1.成立招生复试面试组
招生复试工作组由招生单位推荐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业务素质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名单以批准备案为准。航天十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扎实、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2.选派纪检监督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级招生考试相关要求,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选派纪检人员参加,全程监督复试工作。
3.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明确复试工作中面试专家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命制复试试题
航天十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复试试题命题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知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考试有关保密规定。
五、复试资格与名单确定
(一)确定复试名单
在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航天十院生源情况,按照不低于计划招生名额12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复试。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总分及各科目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考生,总分及各科目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需满足航天十院2025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应符合航天十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考条件,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专业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二)调剂要求
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航天十院将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及学习表现等择优选择。
七、资格审查
航天十院考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复试工作前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八、复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一志愿考生复试
复试开始时间:2025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完成时间:2025年3月25日前。
拟录取名单上传时间:2025年4月4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
2.调剂考生复试
复试开始时间:2025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完成时间:2025年4月25日前。
3.全部录取工作
2025年4月27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4.地点
航天十院(贵阳市花溪区红河路7号),距离机场约12Km,贵阳火车站10Km,贵阳北站20Km。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报到第二天上午,健康检查;下午,笔试和英语测试;
报到第三天,考生面试;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完成录取确认。
(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地点设置指示牌及工作台,复试考生现场报到,领取复试须知和注意事项说明,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如无故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参加复试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个人简历,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外国语水平证书、1寸彩色免冠照片、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各类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等,按复试单位的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复试资格。
航天十院对考生不收取复试费。
(四)复试要求及内容
对参加完健康检测的考生,按要求组织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课、专业课和英语课。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3.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技巧、专业知识等内容。在复试过程中,须做过程记录及摄录像记录,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给出成绩和评语。
(五)汇总考生成绩
考生的最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大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英语成绩占10%(口语、听力各占5%),面试成绩占60%。
根据总成绩排名决定考生录取资格,并反馈至考生本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洺任 13885120091;
姜 璐 18198525085;
熊嘉欣 17785590113;
舒 军 15761696504。
九、录取
(一)拟录取
招生工作组汇总并计算出总成绩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及排名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一志愿及调剂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教育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二)签订培养合同
航天十院及各培养单位与拟录取考生签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定向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
(三)录取
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批准后,由航天十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信息,正式录取考生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严格遵守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航天十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学习,接受相关培训,增强法纪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若发现导师违纪,将取消其导师资格,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交由航天十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其他临时情况,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根据有关政策及规定研究处理。
(二)本方案由航天十院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851-88696037。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5日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好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十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与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及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原则
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要求,做好复试组织工作。加强复试规范管理,科学制定考查内容,强化监督检查机制。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全面考核,科学选拔原则。
(三)坚持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巡视,成立招生复试工作组,组织、协调、处理、上报复试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一)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院人力资源部部长、各招生单位主要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开展复试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一领导航天十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负责审定复试期间有关重要工作方案或文件。
3.负责复试工作中各类资源的集中调度配置。
4.负责研究决策复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5.负责按照上级工作要求汇报有关重要工作情况。
(二)招生复试工作组
组长:院人力资源部副部长(主管研究生教育工作)。
成员:院人力资源部教育培训处(研究生工作处)处室负责人、各招生单位人力资源部或人力资源处部门负责人、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负责人。
主要职责:
1.负责完成招生复试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负责制定航天十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
3.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航天十院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关于复试工作部署。
4.负责做好舆情监控工作,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5.负责协调落实具体事项。
三、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
四、相关工作准备
(一)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在复试前制定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包括复试程序、方式、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经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即按要求在网站上公布。
(二)组织面试
1.成立招生复试面试组
招生复试工作组由招生单位推荐政治思想好、道德品质高、业务素质强、公平公正、廉洁自律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如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考试必须回避),并报领导小组审定,名单以批准备案为准。航天十院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扎实、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2.选派纪检监督人员
根据国家和省级招生考试相关要求,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选派纪检人员参加,全程监督复试工作。
3.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招生办公室在复试前对复试组成员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进行培训。明确复试工作中面试专家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复试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无故不参加培训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命制复试试题
航天十院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复试试题命题工作。复试试题包括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试题。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秘密材料,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知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考试有关保密规定。
五、复试资格与名单确定
(一)确定复试名单
在不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航天十院生源情况,按照不低于计划招生名额120%比例确定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复试。
(二)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总分及各科目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考生,总分及各科目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工作
调剂考生需满足航天十院2025年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应符合航天十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考条件,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专业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二)调剂要求
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航天十院将根据考生具体情况,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及学习表现等择优选择。
七、资格审查
航天十院考前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复试工作前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有效身份证等报名材料原件,严防替考。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的,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八、复试安排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1.一志愿考生复试
复试开始时间:2025年3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完成时间:2025年3月25日前。
拟录取名单上传时间:2025年4月4日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传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名单。
2.调剂考生复试
复试开始时间:2025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复试完成时间:2025年4月25日前。
3.全部录取工作
2025年4月27日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4.地点
航天十院(贵阳市花溪区红河路7号),距离机场约12Km,贵阳火车站10Km,贵阳北站20Km。
(二)复试时间及安排
报到第二天上午,健康检查;下午,笔试和英语测试;
报到第三天,考生面试;拟录取考生签订培养协议,完成录取确认。
(三)考生报到及资格审查
1.报到地点设置指示牌及工作台,复试考生现场报到,领取复试须知和注意事项说明,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2.考生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如无故不按时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参加复试前提交以下电子版材料,包括但不局限于:个人简历,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本科毕业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开题报告)、外国语水平证书、1寸彩色免冠照片、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各类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等,按复试单位的要求发送至指定邮箱。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复试资格。
航天十院对考生不收取复试费。
(四)复试要求及内容
对参加完健康检测的考生,按要求组织复试。
复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1.笔试(满分100分)
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主要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课、专业课和英语课。
2.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3.面试(满分10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技巧、专业知识等内容。在复试过程中,须做过程记录及摄录像记录,整个复试工作结束后给出成绩和评语。
(五)汇总考生成绩
考生的最终成绩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大部分,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复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在复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占30%,英语成绩占10%(口语、听力各占5%),面试成绩占60%。
根据总成绩排名决定考生录取资格,并反馈至考生本人。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甘洺任 13885120091;
姜 璐 18198525085;
熊嘉欣 17785590113;
舒 军 15761696504。
九、录取
(一)拟录取
招生工作组汇总并计算出总成绩后,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填报志愿及排名情况,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一志愿及调剂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并在教育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二)签订培养合同
航天十院及各培养单位与拟录取考生签订《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定向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
(三)录取
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并报省招生考试院及教育部批准后,由航天十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布录取信息,正式录取考生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十、严格遵守复试及录取工作纪律
(一)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航天十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二)复试及录取工作人员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学习,接受相关培训,增强法纪意识,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若发现导师违纪,将取消其导师资格,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三)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应服从安排,遵守纪律。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四)对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交由航天十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其他
(一)未尽事宜及其他临时情况,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及工作组根据有关政策及规定研究处理。
(二)本方案由航天十院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851-88696037。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5日
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文件规定及要求,特制订本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时间、方式、地点
(一)复试时间
第一志愿考生:
线上确认、缴费:2025年3月17—18日
打印准考证:2025年3月20日
外语线上考试模拟时间:2025年3月19日—20日
外语线上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23日
专业考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23日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4月12—13日
具体考场安排及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二)复试方式及地点
复试方式: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所有专业课科目均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英语、日语)考试使用“艺术升”app通过线上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根据《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科目包括专业复试(含专业主课、专业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心理测评等。专业复试(含专业主课、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9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0%。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心理测评主要通过考生提交的《云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及现场面试进行考查,不计入复试成绩,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专业复试(含专业主课、专业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各专业复试科目及成绩占比详见附件2《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科目成绩占比》。复试内容详见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英语、日语)包括自我介绍和在线随机抽取题目作答,考试时间一共5分钟,自我介绍不得提及个人身份信息,否则按违规处理,成绩计0分。每位考生有3次答题机会,分别抽取不同的题目作答。答题完成后,选择其中1次视频上传,作为复试评分视频。线上考试要求及操作说明详见附件3《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线上考试操作指南》。
三、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含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B类地区分数线的均可进入复试(除自愿放弃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由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当年报考生源情况自行划定复试分数线,并单独在我校招生资讯网公布。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复试录取办法
依据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5〕1号)等要求,严格审核把关,及时公开发布《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1.按照云招考委〔2025〕1号文件相关规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学校在公布复试录取办法的同时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三)复试考生线上确认、缴费及资格审查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不组织现场报到,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4〕112号),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收取复试费用,收费标准为100元/人。参加第一志愿复试考生须于2025年3月17—18日登录“艺术升”app完成在线复试确认和缴费,并按要求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具体操作说明详见附件4《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线上确认及缴费操作指南》。
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上传系统:
1.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2.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图片(应届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图片)。
3.附件5《云南艺术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思想情况考查表》,应届考生须经所在学院填写意见并盖章;有工作单位的往届考生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无工作单位考生须经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档案所在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方式如下:
(1)考生根据“在线验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rhsq.jsp)介绍的在线验证办法进行验证。验证成功后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若考生在线学历验证不成功,请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指定的代理机构办理学历认证,取得学历认证报告。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录取。
5.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并打印附件6《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字后上传。
(四)规范开展复试工作
1.开展复试资格审核,通过“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审核复试考生的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的资格。
2.加强考生诚信考试教育,考生须在参加首场考试时将《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原件交监考或考务人员。
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三随机”等管理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五)择优确定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并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身体检查
学校不组织复试考生进行集中体检,拟录取考生自行前往全国三甲等级医院进行体检,按我校另行发布的公告要求将体检报告扫描成PDF格式文件上传,新生入学后还将组织身体健康状况复查,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对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影响自己和他人正常学习的疾病者,一律不予录取。
(七)录取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附件7《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特别强调,教育部目前尚未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五、成绩使用办法及录取规则
(一)成绩使用办法
1.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中复试环节专业课考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90%,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0%。
2.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专业成绩×90%+复试外语成绩×10%)×50%
(二)录取规则
1.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相同的,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均相同的,按初试两门业务课总成绩排序。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区分专业方向,按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按教育部要求,申请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进入复试的少数民族考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其中,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定向就业单位应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职人员工作单位和户籍应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应为原单位,如考生不能提供以上相关证明的不予录取。需提交的材料和相关要求将在复试拟录取工作开展前单独通知考生。
六、组织管理
(一)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按第一志愿报考考生和调剂考生两个批次分别组织复试。第一志愿考生须按本通告要求按时参加复试确认和考试,我校不再另行通知,未按时完成复试确认和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复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第一志愿复试完成后,我校将通过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发布拟录取名单及后续工作通知,请各位考生予以关注。
(二)考生应诚信应考,确保考试过程真实有效。请考生严格执行《云南艺术学院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有关条款。我校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录取新生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按本单位学科设置、专业要求等进行二次复试、课程加试或随机抽查,不合格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三)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云南艺术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及咨询渠道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雨花路1577号
邮编:650500
咨询电话:0871-65937127、65937128、65954207、65954467 。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传真:0871-65937128
监督举报电话:0871-65937136
云南艺术学院网址:https://www.ynart.edu.cn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网址:https://zs.ynart.edu.cn
附件:
1.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2.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试科目成绩占比
3.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线上考试操作指南
4.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线上确认及缴费操作指南
6.云南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7.云南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
注:附件内容请登录云南艺术学院招生资讯网下载 https://zs.ynart.edu.cn/info/1013/2973.htm
云南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
欢迎联系咨询
1.招生专业:水声工程(082403)、光学工程(080300)
2.本科专业要求
理学类:物理、数学等相关专业;
工学类:水声工程(优先考虑)、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海洋技术类、光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3.请考生将考研成绩(一志愿报考学校和专业)、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电子扫描件)、个人近期生活照等材料发至联系邮箱,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格式:总分-姓名-毕业院校-毕业专业;
联系邮箱:cssc715yz@sina.com
联系电话:0517-56082655、0571-56782053
联系人:边老师、赵老师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陕西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
详见陕西中医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sntcm.edu.cn/)。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1.历史沿革
陕西中医药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省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入选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成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23年成为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2024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中西医并重,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科类院校。
2.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南校区位于西咸新区沣河之畔,总面积约8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名,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4个教学单位和儿科学院、妇幼保健学院等2个医教协同共建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陕西中医药博物馆和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3.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员工5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122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91人;有国医大师张学文、郭诚杰、雷忠义、杨震,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中国科学院院士仝小林等博士后导师8名,兼职博士生导师38名、硕士研究生导师964名;分别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黑龙江、浙江、辽宁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国医大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中医药教学名师共9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岗学者、国家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共11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教师63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名中医49人,陕西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26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支计划”、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共54人,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0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8个,形成了一支敬业精神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4.人才培养
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专业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类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中医、中药、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国际中文教育、临床医学、针灸、公共管理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分别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内科学、全科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国际中文教育等40个专业领域及中医技术装备工程、中医药管理学、中医药文化学3个自设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研究生2949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1个,建有国家精品在线课程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35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4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省级特色线上课程8门。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
5.学科建设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学科布局,坚持“2+4+4+N”的学科分层分类建设,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布局。学科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和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7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5个,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6个。有校级优势学科2个,特色学科4个,培育建设中医药+交叉学科4个,有35个学科创新团队。中医学连续两轮入选陕西省“双一流”培育学科,学校成为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临床医学和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2年学校自主设立中医技术装备工程、中医药管理学、中医药文化学三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加强交叉学科建设,不断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我校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整体成效显著,中药学在本次评估中获得历史性突破。
6.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打造一流学科平台,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陕西省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重点实验室5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陕西省临床研究中心与分中心2个、陕西省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13个、陕西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陕西省科学家精神教育基地、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个、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咸阳市重点实验室8个、陕西省重点研究室7个、高校新型智库、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陕西省中医药真实世界临床研究中心、陕西省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中医药学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秦药”研发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研究院、整合医学研究院等各级各类科研平台100余个,建立了完善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年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新药创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等1000余项。近五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27项。在Cancer Letters、Nano Research 、Industrial Crops and Products、Journal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Science、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C等杂志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
7.培养基地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的一所中医特色突出,综合实力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产业、文化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也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七所中医医院之一,是国家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医院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全国第一批优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重点专业基地、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各类平台40个,有脑病科、肿瘤科、骨伤科为代表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专科27个。拥有以“国医大师”张学文教授、郭诚杰教授等为代表的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50位;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43人;传承博士后导师、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40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300余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23名;陕西省教学名师、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5名;“中医内科学教师团队”入选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近年来,医院充分发挥大学附属医院医、教、研协同发展的优势,坚持“中医立院、人才强院、管理精院、人文兴院”发展战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临床疗效,向着健康型、智慧型、人文型现代化中医院不断迈进。
第二附属医院建于1973年1月,医院有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项目28个。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推拿专业区域诊疗中心(培育)、第三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医院先后获得“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陕西省卫生行业文明示范单位”“陕西省首批百姓放心医院”“陕西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诚信医院”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医院充分利用学校各学科专业人才优势,着力将医院建设成为职能健全、综合能力过硬、学科结构合理、中西医结合优势明显、服务水平一流的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与文化传承为一体的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区域医疗中心。
同时,还有北京广安门中医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中医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等27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50名(含“联合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自2020年起,我校与空军军医大学开展联合培养招生。涵盖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肿瘤学、麻醉学、药学、护理、应用心理、公共卫生12个学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陕西中医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陕西中医药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入学之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相关要求,凡不符合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考临床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1051、中医1057、针灸1059)的考生,必须为符合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即临床医学、中医类五年全日制本科学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不得报考。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临床工作经验。
四、学费及奖助
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奖奖学金分为国奖奖学金和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一次性到账;国家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分学期发放。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年,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校级助学金包括基础学科研究生奖学金(一等8000元/生、二等6000元/生、三等3000元/生),“励志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二等1000元/生、三等500元/生),“筑梦中医药”研究生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残疾研究生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小时12元,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年不超过10个月。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4年10月9-12日(网上预报名)或2024年10月15-28日(网上报名)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编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并按各省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关注考点公告)。
4.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为3或4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专业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或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护理综合或心理学专业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卫生综合或汉语基础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初试各科考试中,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其它专业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
护理综合: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心理学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汉语基础:语言学纲要、古代汉语、现代汉语
中药综合:中药学、分析化学(下)
药学-综合:药理学、分析化学(下)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讲义)、中国文化要略、跨文化交际学概论
2.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学院各学科按差额组织复试,复试中的专业课考试科目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
3.同等学力加试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中西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中医基础理论》。
七、备注
1.我校所招收研究生学制3年。
2.报考定向委培的研究生,报考时请按要求填写定向委培单位代码及名称。
3.若初试成绩合格,待接到复试通知后,往届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校验结果,应届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籍校验结果和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参加复试。
4.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初试、复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入场。
5.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在2025年招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确定划线方式。
6.如果202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白老师 029-38185073
基础医学院 史老师 029-38185122
第一临床医学院 肖老师029-33342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时老师029-33350842
药学院 周老师 029-38185165
针灸推拿学院 李老师029-38183509
护理学院 李老师029-38185159
医学技术学院 张老师029-38185197
人文管理学院 杜老师029-38185218
公共卫生学院 徐老师029-381852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吴老师029-38185099
第三临床医学院(陕西省中医医院) 谢老师029-87253062
第五临床医学院(西安市中医医院) 姚老师029-89626651
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黄老师029-38182201
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1.历史沿革
陕西中医药大学前身是1952年创建于西安的西北中医进修学校,1959年升格为陕西中医学院,1961年迁至古都咸阳,是陕西省唯一一所培养高素质中医药人才的普通高等院校,是1978年中共中央56号文件确定的全国8所重点建设的中医院校之一,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首批有条件接收国外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高等院校,2015年更名为陕西中医药大学,2018年入选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成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2023年成为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成员单位,经过7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形成了以中医药专业为主体,中西医并重,医、理、工、文、管多学科专业相互支撑、交叉融合的医科类院校。
2.院系设置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区位于咸阳市秦都区渭阳中路,南校区位于西咸新区沣河之畔,总面积约8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6万余名,设有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下设中医系、中西医临床医学系)、第二临床医学院(下设临床医学系)、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医学技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人文管理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等14个教学单位和儿科学院、妇幼保健学院等2个医教协同共建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13所非直属附属医院以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陕西中医药博物馆和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3.师资队伍
现有教职员工5000余人(含直属附属医院),有专任教师1168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687人;有国医大师张学文、雷忠义、杨震,中国工程院院士吴以岭,中国科学院院士仝小林等博士后导师8名,兼职博士生导师4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900余名;分别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及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成都、黑龙江、浙江、辽宁等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国医大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家中医药教学名师5人,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1人,科技部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岗学者、国家岐黄学者、青年岐黄学者11人,国家级、省级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项目指导教师63人,陕西省名老中医、名中医49人,陕西省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个人)26人,陕西省“三秦学者”、“特支计划”、陕西省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陕西省青年科技新星、陕西省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共49人,陕西省优秀教学团队14个,陕西省重点科技创新团队、“特支计划”三秦学者创新团队7个,形成了一支敬业精神强、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4.人才培养
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中医、中药、护理、公共卫生、应用心理、国际中文教育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分别在中医基础理论、中医内科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内科学、全科医学(中医)、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国际中文教育等31个专业领域及中医技术装备工程、中医药管理学、中医药文化学3个自设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在校研究生2929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0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1个、教育部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项目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8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1个,建有国家精品在线课程2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课程18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4门、省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3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0门,省级特色线上课程4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5项。近五年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5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3项。
5.学科建设
学校始终坚持以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调整学科布局,坚持“2+4+4+N”的学科分层分类建设,形成了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结构合理的学科布局。学科涵盖医学、理学、工学、文学和管理学5个学科门类,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3个,其中高水平中医药重点学科5个。有省级重点学科6个,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15个。有校级优势学科2个,特色学科4个,培育建设中医药+交叉学科4个,有35个学科创新团队。中医学连续两轮入选陕西省“双一流”培育学科,学校成为陕西省“双一流”培育高校。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22年学校自主设立中医技术装备工程、中医药管理学、中医药文化学三个目录外二级学科,加强交叉学科建设,不断培育新的学科增长点。
6.科学研究
学校注重科技创新,打造一流学科平台,取得了丰硕成果。学校现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国家中医药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中药材产业技术体系综合试验站、国家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第二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陕西省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秦药特色资源研究开发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等多个科研平台。拥有3个国家中医药科研三级实验室、5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1个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陕西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陕西省临床研究中心与分中心、2个陕西省重点研究室、13个陕西省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陕西省免疫炎症相关疾病中医药防治国际联合研究中心、陕西省科普教育基地、陕西中医诊疗技术装备研发协同创新中心、陕西省创新药物研究中心、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一带一路”中医药健康发展研究中心、陕西省级“双导师制”科技创新创业中心、陕西省中药产业研究院、陕西省中医药真实世界临床研究中心、陕西省中医药发展与战略研究院、陕西省公众科学素质与中医药学创新发展研究中心、3个陕西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秦药”研发重点实验室、未来产业研究院、咸阳市中药产业技术发展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研究院、整合医学研究院等科研平台,建立了完善的医药科技创新体系。近年来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新药创制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科基金等1000余项。近五年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5项,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36项。在Cancer Letters、Nano Research 、Industrial Crops and Products、Journal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Science、Journal of Materials Chemistry C等杂志发表多篇高水平论文。
7.培养基地
陕西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40年,是西北地区建立最早的一所中医特色突出,综合实力雄厚,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产业、文化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也是国家“七五”期间重点建设的七所中医医院之一,是国家首批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重点中医医院建设单位。医院拥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基地,全国第一批优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全科重点专业基地、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等各类平台40个,有脑病科、肿瘤科、骨伤科为代表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学、专科27个。拥有以“国医大师”张学文教授、郭诚杰教授等为代表的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50位;国家级、省级名老中医专家学术经验指导老师43人;传承博士后导师、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400人;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300余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突出贡献专家23名;陕西省教学名师、三秦学者岗位特聘教授5名;“中医内科学教师团队”入选第二批“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近年来,医院充分发挥大学附属医院医、教、研协同发展的优势,坚持“中医立院、人才强院、管理精院、人文兴院”发展战略,加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临床疗效,向着健康型、智慧型、人文型现代化中医院不断迈进。
第二附属医院建于1973年1月,医院有重点学科和专科建设项目28个。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三级甲等中西医结合医院、第三批全国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国家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试点项目建设单位、国家推拿专业区域诊疗中心(培育)、第三批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陕西省博士后创新基地、陕西省中医药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医院先后获得“国家卫生部爱婴医院”“陕西省卫生行业文明示范单位”“陕西省首批百姓放心医院”“陕西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陕西省诚信医院”等荣誉称号。近年来,医院充分利用学校各学科专业人才优势,着力将医院建设成为职能健全、综合能力过硬、学科结构合理、中西医结合优势明显、服务水平一流的集医疗、教学、科研、健康管理与文化传承为一体的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区域医疗中心。
同时,还有北京广安门中医医院、上海市中医医院、陕西省中医医院、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西安市中医医院、西安市儿童医院、榆林市中医医院、安康市中医医院、空军军医大学等27家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45名(含“联合培养”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自2020年起,我校与空军军医大学开展联合培养招生。涵盖内科学、儿科学、神经病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肿瘤学、麻醉学、药学、护理、应用心理、公共卫生12个学科。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陕西中医药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陕西中医药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4年入学之日)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特别提醒:
①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要求,凡不符合考生将不予准考、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考中医类(1057)专业学位(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全科医学)的考生,必须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即中医类五年全日制本科学生)。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其中,往届毕业生必须具有临床工作经验。
③基础医学院招收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考生,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不招非医学专业考生。第一临床医学院100506中医内科学、100507中医外科学、100508中医骨伤科学、100510中医儿科学和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内分泌系统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儿科疾病的基础与临床研究”方向招收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考生。第二临床医学院招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药学、中药学、中药招收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考生,要求专业相同或相近。针灸推拿学院招收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考生;护理专业招收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考生。医学技术学院招收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及以上学历考生,报考1002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考生须为五年制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人文管理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招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报考中医医史文献专业须为中医药相关专业及中文、历史专业本科学生。
四、学费及奖助
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0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奖奖学金分为国奖奖学金和国家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一次性到账;国家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分学期发放。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年,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校级助学金包括基础学科研究生奖学金(一等8000元/生、二等6000元/生、三等3000元/生),“励志中医药”研究生奖学金(一等2000元/生、二等1000元/生、三等500元/生),“筑梦中医药”研究生助学金(一等3000元/生、二等2000元/生、三等1000元/生),残疾研究生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每小时12元,每月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每年不超过10个月。
五、报名手续
1.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3年9月24-27日(网上预报名)或2023年10月8-25日(网上报名)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入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牢记用户名、密码、报名编号),选择好报名点(即考点),确认提交报名信息并按各省规定缴纳报考费。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所有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提交本人学生证、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本人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关注考点公告)。
4.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六、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1.初试
初试科目为3或4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专业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或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或护理综合或心理学专业综合或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或卫生综合或汉语基础或中药综合或药学-综合)、汉语国际教育基础。
初试各科考试中,除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教育部考试管理中心统一命题,其它专业综合由我校自行命题,具体涵盖考试课程如下:
护理综合:护理学导论、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心理学专业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心理学、临床心理学
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化学、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学
卫生综合: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汉语基础:语言学纲要、古代汉语、现代汉语
中药综合:中药学、分析化学(下)
药学-综合:药理学、分析化学(下)
汉语国际教育基础:对外汉语教育学引论、对外汉语教学概论(讲义)、中国文化要略、跨文化交际学概论
2.复试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学院各学科按差额组织复试,复试中的专业课考试科目按报考专业方向统一命题。
3.同等学力加试
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按照规定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中医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中医基础理论》和《中医内科学》;中西医考生的加试科目为《生理学》和《中医基础理论》。
七、备注
1.我校只招收全日制考生,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学制3年。
2.报考定向委培的研究生,报考时请按要求填写定向委培单位代码及名称。
3.若初试成绩合格,待接到复试通知后,往届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学历校验结果,应届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学籍校验结果和历年学习成绩单原件参加复试。
4.请考生务必保存好准考证,初试、复试必须携带准考证入场。
5.为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在2024年招生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或确定划线方式。
6.如果2024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八、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 白老师 029-38185073
基础医学院 史老师 029-38185122
第一临床医学院 肖老师029-33342017
第二临床医学院 时老师029-33350842
药学院 周老师 029-38185165
针灸推拿学院 李老师029-38183509
护理学院 李老师029-38185159
医学技术学院 张老师029-38185197
人文管理学院 杜老师029-38185218
公共卫生学院 孙老师029-381852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吴老师029-38185099
第三临床医学院(陕西省中医医院) 谢老师029-87253062
第五临床医学院(西安市中医医院) 姚老师029-89626651
陕西中药资源产业化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黄老师029-38182201
中国航天科工二院研究生院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考生须准备材料
一、提交纸质版材料清单
1. 准考证
2.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5年考生信息表》(手写)
4.《政治审查表》(手写)
5. 应届本科毕业生
⑴ 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 2025年6月30日)
⑵ 大学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⑶ 开题报告
6. 往届本科毕业生
⑴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查询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⑵ 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⑶ 本科毕业论文
7. 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 代表性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发明专利等)
9. 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10.其他能证明自身学习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材料
二、材料3《中国航天科工二院2025年考生信息表》和材料4《政治审查表》下载方式如下: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pqm4c38u8M7GcofwSa7ygA?
提取码: 75et
※※※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若有疑问,咨询电话:010-88526444,邮箱:tj_yjsczs@casic.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