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江门市,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珠江西岸最早建设以工为主的本科大学,于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2017年成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在广东省“冲补强”首轮建设期满考核唯一全部获A等级评价高校,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自然指数排名世界年轻大学150强,国际专利申请排行榜跃升全球教育机构50强。
学校校园位于江门市中心城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交通便利。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区市、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面向国内外招收研究生。现有各类在籍学生2.4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约1.9万人,硕士研究生将近1300人。
学校现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硕士授权覆盖学校所有理工科专业。
◆培养条件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研究生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200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比达44%,博士学位占比达53%;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1人(其中包括院士5人、长江学者5人、国家“杰青”4人、海外“杰青”1人、国家“优青”1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1人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3人,海外各类优秀人才70人。此外还选聘了百余名具有较强的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企业导师参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学校不断升级研究生培养硬件条件。目前在校内实验室面积1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9.8亿元,学校拥有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7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级文艺评论基地1个、省级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1个、市厅级科研平台58个。在校外建设了二十余个研究生工作站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3个博士工作站及博士后创新基地,2个院士工作站。
学校着力在生物医药、新材料研发与应用、智能制造等领域构建了“华南生物医药大动物模型研究院”、“数字光芯片联合实验室”、“江门市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江门市海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培养成效
优越的培养条件有力保障了研究生质量。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外审的学位论文质量稳步提升,在每年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中结果均为合格,三年来学生发表SCI一、二区的高水平论文达到210余篇,2022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读博率比上年增长超过3倍,成功获得香港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东华大学、澳门大学等高校的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上不断加强的开放合作是近年来的亮点。进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后,学校与科研院所以及知名高校加大人才培养的合作力度,携手广东省科学院、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重点在生物医药、材料科学以及智能制造领域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将近60名。
◆报考说明
2023年,五邑大学计划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其中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200名,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400名(详见《五邑大学2023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五邑大学2023年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合并简称《专业目录》),实际各专业招生人数可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工作在9月~10月进行,录取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历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符合教育部推荐免试规定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
3.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各级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二、考试报名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按教育部公布的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之后,考生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报名(具体确认工作根据所在省、市招生考试机构安排执行)。
三、初试安排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8:30—17:00)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参考书目
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五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成绩发布
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www.wyu.edu.cn/wgyxy/)提供初试成绩查询。
四、复试
我校将于2023年3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布《五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4月。具体说明如下: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五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前,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曾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视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三)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四)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五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招生指标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调剂相关文件及指导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六、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二)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其他说明: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初试、复试和体检合格,原则上优先录取。
七、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学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二)学制规定
学术学位: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制2年,其他类别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5年。
(三)奖助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获得一次性奖励8000元。
2.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具体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每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具体评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4.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一般标准为4000~6000元/生,其中以推免资格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其他学年则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5.企业、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等在校设有奖助学金,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6.优秀研究生经选拔后获得公费全额资助国境外高校学习半年至一年的机会,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7.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担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工作获得资助。此外,研究生导师亦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8.研究生进入校政行企共建的研究生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站)开展实践,一般每月可获得1000~4000元的生活津贴。
9.免费提供住宿(带空调4人间,独立卫浴和阳台)。
八、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历年来的毕业率和学位率均超过90%,毕业去向落实率约为90%。毕业生普遍选择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入职,取得较为理想的技术岗位,平均月薪资待遇1万元。同时近年来申请继续攻读博士学位并获成功的人数也快速增加,增幅超过2倍。
九、联系方式
五邑大学代码:11349
五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750-3296951
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www.wyu.edu.cn/yjscx/
微信公众号:五邑大学研究生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迎宾大道中99号
邮政编码:529020
本招生简章由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招生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五邑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五邑大学位于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国第一侨乡”——广东省江门市,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综合性公办高等学校,于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现为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和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在2024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综合排名位列全国第336位;在U.S.News 2024-2025年度世界大学学科排名中,学校在中国内地院校中位列257位。自然指数在国内高校居130位左右,入选2023自然指数年度榜单全球学术机构TOP500。材料科学、化学、工程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学科排名前1%。
学校位于江门市中心城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环境优美,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良好。学校面向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面向国内外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约2万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8万余人,研究生1400余人。
学校现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7个专业硕士授予类别,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学校所有理工科专业。
二、研究生培养
学校拥有一支政治素养过硬、学术实力雄厚的研究生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占45%,博士学位占比55%,45岁及以下青年骨干教师占65%;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26人,10人入选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博士研究生导师48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05人;选聘了百余名具有较强的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企业导师参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学校不断升级研究生培养条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0.54亿元,其中价值4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371台(套),约4.49亿元。学校重点打造材料与能源、生物医药与健康及智能与制造三个学科群,获批建设广东省医学大动物模型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科研平台19个、广东省水质在线监测与治理重点实验室等市厅级科研平台63个,成立了中德(江门)人工智能研究院、华南生物医药大动物模型研究院、双碳研究院等共建创新平台。学校聚焦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处侨乡的优势特色,积极推进中国—太平洋岛国防灾减灾合作中心建设,设立了太平洋岛国研究院、广东侨乡文化研究院等高水平科研机构。
学校不断加强研究生培养的开放合作。持续与暨南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在生物医药、材料等学科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每年选派多名优秀研究生赴香港理工大学等国(境)外知名高校开展学习和交流;推进科教融汇,与广东省科学院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累计90余名;推进产教融合,与中集集团等龙头企业建立了中集现代产业学院以及校外四十多个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有效保障了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培养。
三、培养成效
学校建立健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研究生培养质量持续提升。2020年以来一志愿录取率年年提高;在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中,每年的抽检结果均100%通过,优良率达90%以上;近三年学生发表SCI二区及以上的高水平论文达410余篇;继续升学的学术热情高涨,2024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读博率已经超过10%,40余名毕业研究生被中山大学、浙江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澳门大学等知名高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研究生积极参加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获奖人次逐年增多,实践创新能力得到充分锻炼。
四、招生计划
2025年,五邑大学计划在以下学位点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459名,其中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142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17名。
表1 五邑大学2025年拟招生学科专业一览表
学科专业名称 | 代码 | 拟招人数 | 备注 | |
一 级 学 科 | 数学 | 0701 | 12 |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0805 | 15 |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0810 | 30 |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0817 | 10 | ||
纺织科学与工程 | 0821 | 20 | ||
药学 | 1007 | 40 |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1201 | 15 | ||
专业类别/领域 | 学科教学(思政) | 045102 | 3 | 教育类别 |
教育学科教学(语文) | 045103 | 4 | ||
学科教学(英语) | 045108 | 5 | ||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085401 | 10 | 电子信息类别 | |
计算机技术 | 085404 | 56 | ||
人工智能
| 085410 | 15 | ||
机械 | 0855 | 57 | ||
工业设计工程 | 085507 | 3 | 机械类别 | |
材料与化工 | 0856 | 101 | ||
土木工程 | 085901 | 13 | 土木水利类别 | |
生物与医药 | 0860 | 30 | ||
轨道交通运输 | 086101 | 20 | 交通运输类别 |
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五邑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简称《专业目录》),各专业实际的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工作在9月~10月进行,具体通知将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招生学院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三)报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考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按教育部公布的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详细要求请参照教育部发布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七、初试安排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公布的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参考书目
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五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成绩发布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初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及考生编号查询成绩。
八、复试
我校将于2025年3月下旬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五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4月。具体说明如下: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我校招生学院网站。
(二)复试前,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在复试前交复试学院存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四)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五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及各学院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招生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招生指标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调剂政策制定调剂办法,具体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以及二级学院网站公布。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十、录取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二)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十一、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学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相关文件为准)。
(二)学制规定
学术学位: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制2年,其他类别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5年。
(三)奖助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一定奖励;
2.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具体评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按不同等次奖励2600~10000元/生/年,其中以推免资格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其他学生则按具体评选细则和发放文件执行;
4.优秀研究生经选拔后获得资助国(境)外高校学习机会(最多不超过一年),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5.企业、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等在校设有奖助学金,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6.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覆盖面100%,具体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7.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可以获得一定资助,最高不超过20000元/年;
8.具有广东省户籍并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新入学残疾人大学生,一次性资助20000元;
9.本人或学生家庭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学生,可以向学校申请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补助最多不超过10000元;
10.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担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工作获得资助。此外,研究生导师亦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11.研究生进入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工作站)开展实践,一般每月可获得1000~4000元的生活补贴;
12.免费提供住宿(带空调4人间,独立卫浴和阳台)。
十二、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近年来的毕业率和学位授予率均超过95%。除了继续升学之外,毕业研究生普遍选择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入职,获得较为理想的技术岗位,对薪资及福利待遇的满意度超过96%,对工作环境和氛围的满意度超过98%。
十三、联系方式
五邑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电话:0750-3296951
五邑大学研究生处网址:https://www.wyu.edu.cn/yjscx/
微信公众号:五邑大学研究生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99号
邮政编码:529020
本招生简章由五邑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招生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五邑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五邑大学地处中国第一侨乡江门市,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于1985年设立的以工科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珠江西岸最早建设以工科为主的本科大学,于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接收港澳台侨学生、国际学生资格和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2017年成为广东省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在广东省“冲补强”首轮建设期满考核获得学校整体和三个建设学科全部为A的评价,获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2023自然指数年度榜单全球高校排名TOP500,在全国内地近1300所高校中排名123位,国际专利申请排行榜跃升全球教育机构50强,排名第26位,广东省第3位。
学校校园位于江门市中心城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总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办学条件良好。学校面向全国24个省区市及港澳台地区招收本科学生,面向国内外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各类在籍学生2.4万余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近2万人,硕士研究生将近1400人。
学校现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6个专业硕士授权类别,硕士授权覆盖学校所有理工科专业。
二、培养条件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研究生师资队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近1200人。专任教师高级职称占比达40%,博士学位占比达53%;拥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18人(其中包括院士4人、长江学者5人、国家“杰青”4人、海外“杰青”1人、国家“优青”1人、国家“万人计划”入选者2人等),省级高层次人才22人,海外各类优秀人才70人。此外还选聘了百余名具有较强的解决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企业导师参与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学校不断升级研究生培养硬件条件。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合计37543台件,资产总值约7.4亿元,学校拥有省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2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省级文艺评论基地1个、省级区域产业知识产权分析评议中心1个、市厅级科研平台60个,在校外建设了四十余个研究生工作站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十四五期间,学校继续重点建设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领域的优势学科,扶持人文社科、艺术、经管等学科特色发展,重视学科交叉融合布局,构建了“华南生物医药大动物模型研究院”、“数字光芯片联合实验室”、“江门市大健康国际创新研究院”、“纺织新材料粤港联合实验室”、“江门市海洋创新发展研究中心”、“太平洋岛国研究院”等高水平创新平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培养成效
优越的培养条件有力保障了研究生质量。近三年一志愿报考人数和录取率提升幅度超过50%;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质量检测服务”平台外审的学位论文质量稳步提升,在每年广东省教育厅开展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中结果均为合格;三年来学生发表SCI二区及以上的高水平论文达到330余篇;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读博率比上年增长40%,多名毕业生成功被武汉大学、中山大学、东北大学、天津大学等高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
学校在研究生培养上不断加强的开放合作是近年来的亮点。进入“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后,学校与科研院所以及知名高校加大人才培养的合作力度,携手广东省科学院、暨南大学、澳门大学等院校,重点在生物医药、材料科学以及智能制造领域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将近60名。
四、 报考说明
2024年,五邑大学计划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455名,其中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136名,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319名(详见《五邑大学2024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五邑大学2024年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合并简称《专业目录》),实际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行政部门最终下达的计划指标以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度调整。
我校各招生专业均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推免工作在9月~10月进行,录取结果将在学校网站公布。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名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考生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所报招生单位组织的复试。在规定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考试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凡符合报考条件者,请按教育部公布的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详细要求请参照教育部发布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三、初试安排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参考书目
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初试成绩发布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初试成绩查询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apply/cjcx/),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及考生编号查询成绩。
四、复试
我校将于2024年3月下旬在学校网站公布《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3-4月。具体说明如下: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
(二)复试前,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并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非应届本科生还需提交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提前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http://www.chsi.com.cn),具体认证办法可在该网站查询。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复试时交复试院系存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曾受到公安机关处理者视同为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三)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养、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等。具体复试内容和方式、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权重等信息见各院系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
(四)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五邑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所有拟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均需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五、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招生指标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相关调剂政策制定调剂办法,具体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以及二级培养单位网站公布。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六、录取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二)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3.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者。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七、学费、学制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学校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如有变化,以上级最新相关文件为准)。
(二)学制规定
学术学位: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学制2年,其他类别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均为5年。
(三)奖助学金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以获得一定奖励。
2.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每年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以国家下达指标为准,具体评选和发放细则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3.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享受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一般标准为4000~6000元/生,其中以推免资格被我校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生,其他学年则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4.优秀研究生经选拔后获得国境外高校学习半年至一年的机会,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5.企业、社会团体、港澳台同胞和华侨等在校设有奖助学金,按具体评选和发放文件执行。
6.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100%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具体发放办法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7.家庭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可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承担助研、助教、助管等岗位工作获得资助。此外,研究生导师亦提供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8.研究生进入校政行企共建的研究生教育示范基地(工作站)开展实践,一般每月可获得1000~4000元的生活津贴。
9.免费提供住宿(带空调4人间,独立卫浴和阳台)。
八、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近年来的毕业率和学位率均超过95%,最终毕业去向落实率约为90%。毕业生普遍选择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入职,取得较为理想的技术岗位,就业满意度达到93%。同时近年来成功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人数快速增加。
九、联系方式
五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750-3296951
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s://www.wyu.edu.cn/yjscx/
微信公众号:五邑大学研究生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迎宾大道中99号
邮政编码:529020
本招生简章由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且以教育部当年的招生文件规定为准。对招生工作中存在疑义者应在当年内通过咨询或者信访提出,过期不受理。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学校将根据国家2025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全国在1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木工程)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并在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 报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符合教育部有关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四条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我校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有关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在报名期间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报考点和学校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规定的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
9.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规定的考生,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六条 学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七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八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二章 初试
第九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公布方式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条 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时间。
第十一条 初试相关事宜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第三章 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前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在复试期间严格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九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一条 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学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关体检要求。
第四章 调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八条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三十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三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保留1年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制、奖助政策等
第三十二条 学制、收费标准
(一)全日制:会计硕士学制2年;翻译硕士学制2.5年;其他各专业(领域)硕士学制均为3年。学费按国家批准执行。
(二)非全日制(一次性缴纳):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5年;翻译硕士学制3年;工学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5年;艺术硕士学制4年。学费按国家批准执行。
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奖助政策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同时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等岗位。
第八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四条 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招生录取全过程所有招生信息,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学校将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第三十七条 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严格规范管理,落实招生考试回避制度。
第三十九条 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8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ges.lnpu.edu.cn
电子信箱:yjszsb@lnpu.edu.cn
院系所 | 专业 | 研究方向 | 学习 方式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001石油化工学院 024-56861809 | 070301无机化学 | 01无机材料化学 02配位化学 03金属有机化学 04无机合成化学 | 全日制 | 1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有机化学④812物理化学 |
分析化学
|
070302分析化学 | 01石油及石油化工产品分析 02化学计量学与计算化学 03现代分离与分析方法 04材料分析 |
全日制
| 1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有机化学④812物理化学 |
分析化学
| |
070303有机化学 | 01应用有机化学 02有机合成 03绿色有机催化 04有机分析 |
全日制
| 1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有机化学④812物理化学 |
分析化学
| |
070304物理化学 | 01催化化学 02表面活性剂化学 03界面与胶体化学 04反应动力学与热力学 |
全日制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有机化学④812物理化学 |
分析化学
| |
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 01精细高分子材料 02控制聚合 03高分子材料共混与改性 04复合材料 | 全日制 | 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2高分子化学④812物理化学 | 有机化学 | |
080502材料学 | 01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全日制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12物理化学 | 高分子化学 | |
081700化学工程与技术 | 01化学工程 02化学工艺 03应用化学 04工业催化 | 全日制 | 5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11化工原理 | 物理化学 | |
★085600材料与 化工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非全 日制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11化工原理 |
物理化学
| |
01精细化学品及生产新技术 02石油化工新技术 03聚合物制备及加工技术 |
全日制
| 78 | ||||
002机械工程学院 024-56865042 | 080200机械工程 | 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2机械电子工程 03机械设计及理论 | 全日制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1数学(一)④823机械设计基础 |
材料力学
|
080500材料科学 与工程 | 01材料物理与化学 02材料学 03材料加工工程 | 全日制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25材料科学基础 | 金属学与热处理 | |
080700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01动力机械及工程 02流体机械及工程 03化工过程机械 | 全日制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1数学(一)④823机械设计基础 |
材料力学
| |
★085500机械 | 01机械装备先进制造技术 02机器人技术及应用 03现代机械设计理论与方法 04精密制造与智能制造 | 全日制 | 3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23机械设计基础 | 材料力学 | |
★085601材料工程 | 01材料成形及组织性能调控技术 02材料腐蚀与防护技术 03材料表面改性技术 04功能材料制备技术 | 全日制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25材料科学基础 | 金属学与热处理
| |
★085802动力工程 | 01无油润滑技术及摩擦磨损机理 02过程流体机械优化运行及系统节能技术 03过程装备安全评定技术 04过程装备状态检测及故障诊断技术 |
全日制
| 2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23机械设计基础 | 材料力学
| |
003石油天然气工程学院 024-56861820 | 080701工程热物理 | 01流程工业节能减排理论与技术 02多相流热物理及其模型化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1数学(一)④832传热学 |
热能综合
|
080702热能工程 | 01碳捕集与利用技术及应用 02能量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研究 03热工设备理论与工程 04储能技术及资源综合利用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1数学(一)④832传热学 |
热能综合
| |
080705制冷及低温工程 | 01制冷系统仿真与优化 02LNG冷能利用及节能技术研究 03新型制冷技术与装置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1数学(一)④832传热学 |
热能综合
| |
082001油气井工程 | 01油气井力学与控制工程 02油气井岩石力学与工程 03油气井工作液化学与力学 04油气井工艺理论与技术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31工程流体力学 | 石油与天然气综合
| |
082002油气田开发工程 | 01提高采收率理论与技术 02油气渗流理论与应用 03油气田开发理论与系统工程 04采油工程理论与技术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31工程流体力学 | 石油与天然气综合
| |
082003 油气储运工程 | 01油气田集输技术 02油气长距离管输技术 03油气储运安全技术 04油气储运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 |
全日制
| 5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31工程流体力学 | 石油与天然气综合
| |
0820Z1海洋油气 工程 | 01海洋油气田开发理论与技术 02海洋钻井与完井工程理论与技术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31工程流体力学 | 石油与天然气综合
| |
★085706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非全 日制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31工程流体力学 | 石油与天然气综合
| |
01石油化工产业链碳足迹核算技术 02油气储运工程 03油气井工程 04油气田开发工程 05海洋油气工程 |
全日制
| 65 | ||||
★085800能源动力 | 01动力工程 02清洁能源技术 03储能技术 |
全日制
| 3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32传热学 |
热能综合
| |
004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024-56860879 | 081100控制科学与工程 | 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03系统工程 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全日制
| 3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41自动控制原理 | 电子技术基础
|
★085402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2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 | |
★085406控制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4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41自动控制原理 | 电子技术基础 | |
★085510机器人 工程 | 01智能巡检与机器人技术 02智能机器人及应用 | 全日制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41自动控制原理 | 电子技术基础
| |
★085801电气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42电力电子变流技术 | 电子技术基础 | |
005人工智能与软件学院 024-56860829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1计算机系统结构 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03计算机应用技术 |
全日制
| 3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 |
★085404计算机 技术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 | |
★085405软件工程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非全 日制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 | |
01智能软件开发技术 02软件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 |
全日制
| 20 | ||||
★085410人工智能 | 01石油化工中的人工智能技术 02深度学习及应用 | 全日制
| 2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 | |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01石油化工大数据分析技术 02大数据处理技术 | 全日制
| 2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计算机基础知识综合 | |
006经济管理学院 024-56865330 | 120201会计学 | 01审计与内部控制 02会计理论与方法 03公司理财 04现代管理成本会计 | 全日制
| 1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61管理学 |
经济学
|
120202企业管理 | 01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 02企业战略与公司治理 0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04财务与投资方向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61管理学 |
经济学
| |
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 01能源经济管理 02技术经济评价理论及应用 03石油石化工程管理 04技术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3数学(三)④861管理学 |
经济 学
| |
★125100工商管理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非全 日制 | 60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无 | 管理综合 | |
★125300会计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80 | ①199管理类综合能力②204英语(二)③-无④--无 |
会计综合
| |
非全 日制 | 10 | |||||
007马克思 主义学院 024-56860735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2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思想政治教育 0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全日制 | 4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71马克思主义理论④871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与方法 |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
008土木工程学院 024-56863900 | 081400土木工程 | 0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02结构工程 03岩土工程 |
全日制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1数学(一)④881材料力学 |
结构力学
|
★085700资源与 环境 | 01矿业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 02矿业工程(采矿工程) |
全日制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81材料力学 |
理论力学
| |
009外国语 学院 024-56865120 | ★055101英语笔译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4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11翻译硕士(英语)③357翻译基础(英语)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英汉互译 |
★055103俄语笔译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12翻译硕士(俄语)③358翻译基础(俄语)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 俄汉互译 | |
010理学院 024-56863803 | 070200物理学 | 01理论物理 02凝聚态物理 03声学 04光学 | 全日制 | 1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1普通物理(力学、热学、光学) ④801电磁学 |
电动力学
|
011艺术设计学院 024-56866311 | ★135700设计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36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702中外美术史④912专题设计(3小时) | 专业综合+面试 |
012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024-56861011 | 083000环境科学 与工程 | 01环境科学 02环境工程 | 全日制 | 12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03环境科学与工程概论 | 环境微生物学
|
083700安全科学 与工程 | 01设备安全及整体评价 02石化与化工安全 03安全与应急管理 | 全日制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02安全系统工程 |
材料力学
| |
★085600材料与 化工 | 01化工过程安全 02安全与环境功能材料 03化工过程节能评估与能量优化 |
全日制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11化工原理 |
物理化学
| |
★085701环境工程 | 01环境功能材料及应用技术 02石油化工污染控制与治理 03环境修复与生态保护 |
全日制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03环境科学与工程概论 |
环境微生物学
| |
★085702安全工程 | 01石化行业灾害防控关键技术 02石化与化工安全 03风险评估与应急管理技术 | 全日制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 ④802安全系统工程 | 材料力学
|
注:
①带★号的为专业硕士;
②招生计划以当年下达为准,学校将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分配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
③自命题科目代码统一调整,科目名称不变,具体考试内容请参考各招生学院和研究生院陆续发布的自命题考试大纲;
④按往年惯例,学校优先在工程硕士领域相关专业招收全国高校生源地为辽宁省和吉林省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生源范围:
1.辽宁省:新宾、岫岩、清原、本溪、桓仁满族自治县,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丹东市、北镇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就读省外高校的考生);
2.吉林省:民族自治地方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和边境县(白山市浑江区、临江市、抚松县、集安市)的少数民族考生(含就读省外高校的考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学校将根据国家2025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全国在1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木工程)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并在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 报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符合教育部有关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四条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我校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有关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在报名期间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报考点和学校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规定的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
9.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规定的考生,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六条 学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七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八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二章 初试
第九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公布方式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条 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时间。
第十一条 初试相关事宜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第三章 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前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在复试期间严格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九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一条 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学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关体检要求。
第四章 调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八条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三十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三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保留1年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制、奖助政策等
第三十二条 学制、收费标准
(一)全日制:会计硕士学制2年;翻译硕士学制2.5年;其他各专业(领域)硕士学制均为3年。学费按国家批准执行。
(二)非全日制(一次性缴纳):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5年;翻译硕士学制3年;工学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5年;艺术硕士学制4年。学费按国家批准执行。
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奖助政策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同时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等岗位。
第八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四条 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招生录取全过程所有招生信息,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学校将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第三十七条 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严格规范管理,落实招生考试回避制度。
第三十九条 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8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ges.lnpu.edu.cn
电子信箱:yjszsb@lnpu.edu.cn
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一、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各类考试方式所规定的报考条件,以及《闽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江学院2025年接收免初试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无需重复报名。
3.报考点选择。考生应根据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选择报考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查询方式为:研招网——网报公告——报考点。
4.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
6.考生网上确认上传的电子照片不仅仅用于制作准考证,将用于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学籍注册资格审查、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查等,请严格按照证件照标准上传!若因过度美化可能造成审查无法通过。
7.建议考生关注学信网公众号并绑定微信账号,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管理平台等官方平台发送给考生的消息、我校网站https://yjs.mju.edu.cn/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及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网报流程可参考:
https://yz.chsi.com.cn/kyzx/kp/202410/20241008/2293342563.html
需准备的网报信息可参考:
https://yz.chsi.com.cn/kyzx/other/202410/20241008/2293340755.html
二、网报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报考非全日制考生: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等信息。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
报考全日制考生: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时,报考类别必须选择“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
2.填写学历证书编号时,按毕业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填写(一般为17或者18位阿拉伯数字),勿错填为如“No.12345”的字样信息。毕业年月严格按照学历证书落款时间填写。如学历证书编号或证书取得时间理解不清楚的,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信息填写。
3.填写毕业专业时,务必填写与考生本人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籍电子注册本案表上的“专业名称”,切不可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相近名称的专业。确系在菜单栏中无法找到本人专业,可选择手工录入专业名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手工录入的专业、擅自添加括号或其它个人理解的信息,均会出现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结论。
三、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报考说明
1.毕业年月、毕业学校、学习形式、学历码和毕业证书编号有误,须在报名期间更正信息直至校验通过。
2.姓名更名:须提供户口本更名页(或公安机关开具的两个姓名均为同一人的证明)、以原姓名认证的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
3.毕业学校更名: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原学校学历证书。
4.除上述姓名、毕业学校更名情况外,其他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且以境外学历报考的中国籍考生,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交认证报告和身份证。若为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中国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科录取通知书;②所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在校生证明;③身份证;④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有效签证页);⑤承诺书(附件1)。
5.除上述姓名、毕业学校更名情况外,其他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且以境内学历报考的中国籍考生,须提交①个人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所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在校生证明;往届生提供毕业证);③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其中,填报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最后学历的学习形式”为“3-自学考试”的、未能通过学籍校验的且届时可本科毕业的考生,须提交:①个人居民身份证;②自考准考证;③自考成绩单;④承诺书(附件2)。
6.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如学历校验未通过且无法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及时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备查。
7.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8.上述材料,应以扫描件的形式,在网上报名结束前(10月28日),发送至我校研究生处邮箱:yjsc@mju.edu.cn,邮件主题为“报名号+姓名+考生学籍学历校验材料”。
特别说明:逾期未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将视为不准考数据!我校对在研究生招生的任何环节发现学籍(学历)信息虚假的考生,我校一律取消其准考、复试、录取等资格。
四、同等学力考生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向报考院系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专业除外):
(1)已修过所报考专业6门(含)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特别说明:在复试资格审查期间未能完整提交以上2项学业水平证明材料者,不能取得复试资格。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特别说明:根据2025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报考我校任何专业(含工商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在复试期间加试。工商管理专业加试的2门笔试科目为“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其他
1.我校招生简章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指预计招生人数,各专业实际招生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计划后,综合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其中福建省各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其他省市报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详见其网报公告。
3.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和招生学院网站,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关于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招生学院咨询。
附件下载详见 https://yjs.mju.edu.cn/2024/1010/c5545a182082/page.htm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 、培养目标
我校(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 、招生类别
我校(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研究生中,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三 、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院)2025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3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43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专业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中共党史党建学;招收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0人,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专项计划拟招收的专业以及复试参考书目等相关内容详见我校(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社会工作(MSW)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已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或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相关专业著作等)。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院)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 、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对于报名阶段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向我校(院)研招办提交学历(学籍)核验材料。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在办理完报名确认手续后一周内,将同等学力有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及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寄至我校(院)研究生院。
我校(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全面审查考生的网报信息,并重点核查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 、初试
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初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
七 、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我校(院)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考核,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内容:(1)专业课笔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公共管理(MPA)专业考生还须加试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程;(2)业务课面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上各项考核科目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调剂。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复试录取相关文件要求执行。调剂工作由我校(院)研究生院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统一组织管理,统一发布调剂信息。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直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调剂申请的确认,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的调剂申请为准。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对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三)录取
我校(院)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院)。未按规定时间转入的,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可以不转入学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八 、学制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九 、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不含教材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不含教材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研究生,总计42000元(不含教材费),分三次缴纳。
(二)奖助办法
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助学金。
1.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活动等方面成绩,每学年综合评定一次,分为一等奖学金和二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生•年,覆盖面20%;二等奖学金2000元/生•年,覆盖面30%。
2.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完成各阶段规定学业,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生6000元/生•年,每年分两次分别于每学期注册后发放。
(2)学校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生2400元/年,每年分两次分别于每学期注册后发放。
(3)生活补助金。补助标准为15元/生•工作日,按月发放。
十 、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我校(院)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所在校区均为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燕子山东路1号),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住宿统一安排在校(院)学员公寓楼,住双人标准间,被褥由我校(院)配备,免收住宿费和被褥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根据校(院)内公寓资源动态情况,住校(院)公寓或自行安排住宿,住宿费用皆为自理。
十一、 毕业
按规定修完全部规定课程且成绩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辩者,颁发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以《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准。
十二、 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事宜
本章程规定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不一致内容,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济南市燕子山路1号中共山东省委党校(山东行政学院)研究生院
电子邮箱:sddxyz@***
办公电话:0531-88513645
招生单位代码:89637
北京城市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www.bcu.edu.cn/hwdx/info/1117/1932.htm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立足公安院校特殊职责任务,适应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需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按工作情况分为在职人员和非在职人员。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我校是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坚持以新时代公安工作新需求、新发展为牵引,坚持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立德树人、服务实战的办学理念,坚持现代化教学、实战化训练、信息化主导、国际化引领的办学思路,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培养公安专业人才,努力打造新型警务人才培养和新质警力生成基地、公安创新能力建设高端平台、国际执法合作交流主阵地、安全领域重大战略问题国家级智库。同时,面向社会培养消防、法律等领域专业人才,服务更高水平平安中国建设。
第五条 我校现有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以及警务、法律、资源与环境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党委书记、校长担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等负责同志担任。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招生学科专业与招生计划
第七条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为公安学、公安技术、法学、国家安全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7个一级学科,以及警务、法律、资源与环境3个专业学位类别,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
第八条 我校在教育部、公安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内(预计2025年3月下达),根据公安机关和其他单位的人才需求,综合考虑办学定位、办学条件和特色优势等情况,统筹编制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计划分为全国统考招生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等。
由于公安工作具有高负荷、高对抗、高压力、高风险等特点,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招收女生计划数不超过本学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5%。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九条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应当符合《管理规定》所列条件和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学业水平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无国家法定考试作弊记录,在校期间未受过开除学籍处分,工作期间未受过记大过以上或降低岗位等级、撤职及以上处分,未受过开除团籍的团纪处分或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的党纪处分,无犯罪记录。
(六)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前须经工作单位同意。
第十条 报考我校公安学、公安技术2个一级学科(以下合称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非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二)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符合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标准(附件2、3、4、5);
(四)应为非在职人员,或者不在工作试用期或约定服务期内、入学前能与用人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在职人员。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限报“定向就业”类别),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则上应为公安机关和移民管理机构及所属单位的在职人民警察,入学时应具有2年以上警务工作经历(即2023年8月31日前参加公安工作);
(二)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
(五)现实表现良好;
(六)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复试前须由工作单位书面出具同意就读意见)。
第十二条 报考我校法学、国家安全学、安全科学与工程、网络空间安全、军队指挥学5个一级学科和法律(非法学)、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2个专业学位(以下合称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非定向就业的,入学时年龄不超过二十七周岁(即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定向就业的,入学时年龄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二)身体健康,未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条所列疾病;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观无明显缺陷(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对眼、斜眼、面颈部1cm以上胎记或3cm以上瘢痕、影响功能的瘢痕等),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困难,无色盲、听力障碍、口吃,无文身、鸡胸、腋臭、严重静脉曲张、重度平足,无各种残疾、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三)现实表现良好;
(四)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应当符合《管理规定》所列条件。
第十三条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符合《管理规定》所列条件。
第六章 报名与审查
第十四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考生应按照《管理规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符合《管理规定》所列条件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管理规定》所列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第十六条 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考生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考试。
第七章 初试
第十七条 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实施,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初试科目、考试范围、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考试大纲》。
第八章 公安学科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八条 公安部有关部门组织对报考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开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和安排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预计于2025年3月或4月开展)。我校根据公安部有关通知要求,以及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初试成绩等情况,统筹确定参加人员。未参加者,以及政治考察、面试、体检或体能测评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政治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以及考生家庭成员等关系密切人员有关情况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报考动机、言语表达、动作反应、心理素质等情况进行评测。体检主要对考生的体格状况进行检查。体能测评主要对考生的运动素质和运动能力进行测评。详见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参考标准(附件2、3、4、5),具体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
政治考察前,有关省级公安机关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生源地认定口径以公安部有关通知为准。
第九章 复试
第十九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研究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采取差额形式,统筹确定入围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考生名单。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第二十一条 我校复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心理素质测评等。
第十章 调剂
第二十二条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和调剂工作办法,受理符合条件考生的调剂申请,并组织开展调剂复试。
第十一章 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组织对报考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开展体检。体检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遵循实事求是原则,组织对报考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考生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二章 录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身体条件、心理素质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公示后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我校按照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六条 定向就业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工作单位(或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录取后档案不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考生,录取后档案转入我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第十三章 复查
第二十七条 我校在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组织对其报考资格、生源地、体格状况和学生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我校在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后,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新生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四章 在校管理与毕业就业
第二十九条 我校公安学科硕士研究生和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职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其他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着统一制式服装,参照学校《警务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十条 我校对在规定学习年限内达到毕业条件的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对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硕士学位证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三十一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有关规定,我校公安学科应届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报考人民警察职位基本资格条件的,可在毕业学年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
我校警务专业学位以及其他学科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其中,定向就业毕业生回原单位或到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毕业生自行择业。
第十五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均为3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资源与环境(安全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形式为全日制脱产学习。警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学习安排为,第一至三学期每学期集中授课8-10周,其余时间在学校或实践基地等开展课程实践、专业实践,并撰写学位论文。
第三十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地点在廊坊校区(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
第三十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住宿费收费标准为500元/学年。
第三十五条 我校建有完善的研究生资助体系,通过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多种渠道,全力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参考标准如下:国家奖学金20000元/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12000元/学年、二等8000元/学年、三等4000元/学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详见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或开展辅导培训,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对于弄虚作假、循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我校设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检监察处。监督举报电话:(0316)2068373,电子信箱:jcdxjw@***。
第三十七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一)通信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邮政编码:065000;
(二)咨询电话:(0316)2067568;
(三)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jcdxyzb@cppu.edu.cn;
(四)学校网址:http://www.cppu.edu.cn;
(五)学校微信公众账号: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第三十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若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中国人民警察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人民警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
专业目录
2.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政治考察参考标准
3.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面试参考标准
4.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检参考标准
5.公安院校公安学科研究生招生体能测评参考标准
附件请查阅学校网站“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栏目相关信息(https://www.cppu.edu.cn/info/1037/4300.htm)。
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全国110多所中央部属高校之一,是国家唯一设在东北和沿海开放地区、以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民族高等学校,学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建设目标为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学校现有开发区和金石滩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717亩。学校1984年立项筹建,1993年招生办学,是国家民委、教育部、辽宁省政府、大连市政府共建高校。
学校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21个教学科研单位,58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农学八大学科门类,其中9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7个专业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拥有民族学、生物工程、数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农林经济管理、纳米科学与工程等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电子信息、国际商务、材料与化工、生物与医药、林业、设计、应用统计、数字经济、法律、翻译、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旅游管理、审计、文物等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8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12个,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0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8个,省部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和智库等18个。获批国家民委创新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拥有辽宁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17个。拥有教育部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2个,省部级实践教育基地14个,省部级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部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3个。获批组建文冠果产业国家创新联盟。获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2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3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1项。获辽宁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奖·成就奖1人,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4项、二等奖30项。
学校现有教职工1300多人,专任教师中有博士学位的占近70%,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超过95%。教师中拥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全国模范教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国家民委领军人才、国家民委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等优秀人才160多人次。
2009年、2014年和2019年,学校连续三次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24年,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之一。2014年、2019年和2024年,学校获评“辽宁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先进单位”,2016年,获得“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5年,学校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高校”,2020年再次获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近年来,学校还获得辽宁省新时代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辽宁省高等学校先进党组织、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国家民委就业典型学校、辽宁省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学校等荣誉称号。
一、招生类型、专业及拟招生人数
2025年学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6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6人),其中学术型116人,专业型452人。具体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拟招生人数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以教育部下达计划数为准,各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将根据实际招生计划,结合上线考生情况,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进行增减,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及未通过审核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试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在2024年10月30日前将证明材料电子版交学校研招办审核,不能按时提交证明材料的不准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地点。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考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
2.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旅游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学校各学科(类别)初试考试科目设置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学校初试自命题科目(除910综合设计外)均采用网上评卷方式,考生须按照学校要求张贴条形码并规范答题。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调剂遴选规则等学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工作开始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2.学校在国家确定的2025年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上线考生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学校各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
4.旅游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大连民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含同等学历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6.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需要加试。
7.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学校提交《大连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六、录取
学校将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工作方案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培养三方协议书。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学校在开学后组织新生体检。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校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招考信息,均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s://gd.dlnu.edu.cn/zs/)统一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毕业就业
毕业与学位授予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大民校发〔2018〕6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民族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十、学制及学费标准
各学科(类别)学制及学费标准
学科(类别)代码及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生·年) |
0304民族学 | 3 | 8000 |
0836生物工程 | 3 | 8000 |
0701数学 | 3 | 8000 |
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 | 3 | 8000 |
1203农林经济管理 | 3 | 8000 |
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 3 | 8000 |
0854电子信息 | 3 | 8000 |
0254国际商务 | 2 | 12000 |
0856材料与化工 | 3 | 8000 |
0860生物与医药 | 3 | 8000 |
0954林业 | 3 | 8000 |
1357设计 | 3 | 15000 |
0252应用统计 | 3 | 8000 |
0258数字经济 | 2 | 20000 |
0351法律 | 3 | 10000 |
0551翻译 | 2 | 12000 |
0855机械 | 3 | 8000 |
0857资源与环境 | 3 | 8000 |
0858能源动力 | 3 | 8000 |
1254旅游管理 | 2 | 12000 |
1257审计 | 2 | 15000 |
1451文物 | 3 | 15000 |
注:1.学生宿舍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2.各学科(类别)学费、住宿费标准,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3.新生入学前将另行通知校区安排。
十一、奖助政策
凡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入学奖学金(即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特等奖学金标准为15000元/生,一等奖学金标准为12000元/生,二等奖学金标准为7000元/生。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合计比例不超过30%,二等奖学金比例约为70%;一等奖学金中第一志愿录取考生比例约占60%,第一志愿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均享受一等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二年级及以上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奖助学金发放,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兼职辅导员工作岗位聘任与岗位津贴按照《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大民校发〔2020〕48号)等相关文件执行。定向录取考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部门:大连民族大学研究生院
联 系 人:霍老师、王老师
电 话:0411-87509383、87630448
网 址:https://gd.dlnu.edu.cn/zs/
电子信箱:yzb@dlnu.edu.cn
微信服务号:大连民族大学研招办(微信号:dlnu_yzb)
各学科(类别)、专业联系方式:
学科(类别)、专业代码及名称 | 联系人 | 咨询电话 |
0304民族学 | 王老师 | 0411-87189423 |
0836生物工程 | 宣老师 | 19818958891 |
0701数学 | 曲老师 | 18040136900 |
0910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学 | 王老师 | 0411-87656278 |
1203农林经济管理 | 张老师 | 0411-87557220 |
1406纳米科学与工程 | 李老师 | 0411-87402589 |
085401新一代电子 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 贺老师 | 0411-87565690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刘老师 | 0411-87557259 |
085406控制工程 | 葛老师 | 0411-87557396 |
085410人工智能 | 刘老师 | 0411-87557259 |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贺老师 | 0411-87565690 |
0254国际商务 | 李老师 | 0411-87557202 |
0856材料与化工 | 李老师 | 0411-87402589 |
0860生物与医药 | 宣老师 | 19818958891 |
0954林业 | 王老师 | 0411-87656278 |
1357设计 | 王老师 | 0411-87656191 |
0252应用统计 | 张老师 | 18141176688 |
0258数字经济 | 吴老师 | 0411-87557217 |
0351法律 | 邱老师 | 19741153069 |
0551翻译 | 安老师 | 0411-87656160 |
0855机械 | 葛老师 | 0411-87557396 |
0857资源与环境 | 张老师 | 0411-87656148 |
0858能源动力 | 李老师 | 0411-87402589 |
1254旅游管理 | 祁老师 | 0411-87557185 |
1257审计 | 贾老师 | 13898491625 |
1451文物 | 文老师 | 0411-87656191 |
十三、其他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辽宁省招考办规定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及学校研招办公众号为发布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信息的官方渠道,学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从未委托辅导机构或个人进行复试培训和调剂咨询。
(二)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如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出台新政策文件和规定,以新政策文件和规定为准。
(三)考生应及时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官方平台发布的相关文件及通知,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