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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宁夏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研招网报名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且不招收高校(含高职高专)教师。

)部分学科专业限考条件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备注栏。

三、报名方式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1015日至10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109日至1012,每日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定向就业地区及具体单位名称。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4.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5.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三)其他事项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412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

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考试科目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表》

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均不允许携带计算器。

(三)初试成绩将按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公布,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查询。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四)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五)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加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宁夏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部分。加试方式为笔试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凭《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报考学科专业所在的学院(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应届生如不能按期将人事档案寄送至我校的,须由考生所在学院党委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明确档案不能及时寄送的理由和拟寄出日期(寄达时间不得超过录取当年入学时间)。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及党组织关系,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报名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未按要求函调人事档案或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录取资格无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具体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关体检要求。

八、学费、住宿和学制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8000//年。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提供6人间,住宿费为90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 2人间住宿费为220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自行选择是否住宿。

(三)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以上所列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如有变化以当年学校最新发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九、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了包括国家奖学金(20000//年)、国家助学金(6000//年)、学业奖学金(具体以自治区、学校当年文件标准为准)、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等在内的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不纳入奖助体系。

十、其他

(一)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我校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53

通讯地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学院路宁夏师范大学古雁校区

邮政编码:756000

联系部门:宁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办公地点:博雅楼205-

咨询电话:0954-207978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 - mailnxsfxyyjs@163.com

   址:https://yjsc.nxnu.edu.cn/

 

 

                                        宁夏师范大学

                                                                                   20241011    


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及领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4年我校招生人数1508人,2025年硕士生招生人数要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预计,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国家实际下达规模、学校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为准。

二、招生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分“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需全脱产在校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非脱产学习,具体培养方式按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推荐免试招生

推荐免试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录取要求等详见我校2025年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满足以上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7、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业户口;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事业,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应是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毕业的专科、本科毕业学员;

4)报考人员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需符合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和各学科(领域)报考条件要求。

具体相关招生专业参照《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中标注为▲号专业。

8、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复试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不予录取。

9、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复试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不予录取。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详见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分值: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和录取工作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对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简章》中列出。

3、同等学力报考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不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未加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录取根据2025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分配学院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收费标准(2025 年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变化,最终须以省里批复学费标准为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 8000 元/生﹒学年,定向就业 10000 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1、一般专业:非定向就业 8000 元/生﹒学年,定向就业 10000 元/生﹒学年;

2、农业管理 、农村发展专业:非定向就业 10000 元/生﹒学年,定向就业 12000 元/生﹒学年;

3、会计专业:14000 元/生﹒学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一般专业:12000 元/生﹒学年;

2、农业管理 、农村发展专业:14000 元/生﹒学年;

3、公共管理(MPA)专业:15000 元/生﹒学年。

七、奖助学金(目前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须以最新省里和我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6000 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研究生外,其他在校研究生均可

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8000 元,资助比例为 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 60%,一、二、三等各占 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4000 元;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

6、“三助”津贴: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中:硕

士生每生每年至少 1200 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 500 元/月·人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

7、其它各类奖学金:在校硕士研究生还可以享受有关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8、助学贷款: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八、联系方式其它说明

1、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zb.jxau.edu.cn/;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研招办邮箱:jxauyzb@163.com。

2、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二楼304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

3、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其他事宜请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招生问答》。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单位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与学科点简介信息。

4、招生过程中,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为准,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3.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




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及领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024年我校招生人数1508人,2025年硕士生招生人数要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预计,实际招生人数将以当年国家实际下达规模、学校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分配情况为准。

二、招生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分“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需全脱产在校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非脱产学习,具体培养方式按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推荐免试招生

推荐免试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录取要求等详见我校2025年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满足以上第1、2、3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7、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业户口;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事业,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应是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毕业的专科、本科毕业学员;

4)报考人员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需符合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和各学科(领域)报考条件要求。

具体相关招生专业参照《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中标注为▲号专业。

8、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在复试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不予录取。

9、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复试录取时须提交定向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不予录取。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省份为更多考生就地报考提供服务。考生户籍所在地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详见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分值: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和录取工作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对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简章》中列出。

3、同等学力报考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须提供教育部本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复试时不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在复试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未加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4、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录取根据2025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及学校分配学院专业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收费标准(2025 年部分专业学费收费标准有变化,最终须以省里批复学费标准为准):

(一)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 8000 元/生﹒学年,定向就业 10000 元/生﹒学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 

1、一般专业:非定向就业 8000 元/生﹒学年,定向就业 10000 元/生﹒学年;

2、农业管理 、农村发展专业:非定向就业 10000 元/生﹒学年,定向就业 12000 元/生﹒学年;

3、会计专业:14000 元/生﹒学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一般专业:12000 元/生﹒学年;

2、农业管理 、农村发展专业:14000 元/生﹒学年;

3、公共管理(MPA)专业:15000 元/生﹒学年。

七、奖助学金(目前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须以最新省里和我校的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6000 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研究生外,其他在校研究生均可

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20000 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10000 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 8000 元,资助比例为 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 60%,一、二、三等各占 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 5000 元,二等每生每年 4000 元;三等每生每年 3000 元。

6、“三助”津贴: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中:硕

士生每生每年至少 1200 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 500 元/月·人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

7、其它各类奖学金:在校硕士研究生还可以享受有关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8、助学贷款: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 20000

元。

八、联系方式其它说明

1、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zb.jxau.edu.cn/;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研招办邮箱:jxauyzb@163.com。

2、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二楼304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

3、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其他事宜请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招生问答》。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单位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与学科点简介信息。

4、招生过程中,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为准,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按上级部门相关政策要求执行。

 

 

附件1.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参考书目

3.江西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大纲


西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s://yjsy.swfu.edu.cn/2024/10/08/8017/

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收类型和招生规模

我校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预计总招收规模24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各专业(类别或领域)拟招生人数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公布的《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须在入学前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在职学习的方式,考生录取后,人事关系与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不享受奖助学金和资助政策,学校不安排住宿。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四、学制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类别或领域)学制为2年至3年,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为学制加2年。非全日制硕士专业(类别或领域)学制为2.5年至4年,最长学习年限为学制加3年。各专业学制详见《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我校2025年初试考试方式包括: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5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⑥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要求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各招生学科专业(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除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见我校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选择我校的相关学科(专业)填报志愿、网上缴费,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入校后的第一学年均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待遇。

其它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六)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均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六、学习地点

所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被我校录取后均在我校西青校区培养,校区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校区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紧邻地铁3号线。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考点选择

(1)在津报考点

①本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的本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须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4)。

②本市高校考区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考生就读高校报考点。

③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报考我校的其他考生(包括往届考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等)如选择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234),须持有天津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档案在津存放但不具有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考试。

请考生特别注意,本市高校考区涵盖范围以及报考点选择规则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外公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

(2)外省市报考点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请考生按照所选报考点网报公告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预报名生成报名号后,表示报名成功,等同正式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要求报名。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天津工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流程和具体所需材料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动态(http://yjsb.tiangong.edu.cn)和研招网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我校140300设计学和135700设计的考生请自备8开水粉纸和绘图工具,报考我校085507工业设计工程的考生请自备8开细纹水彩纸(或素描纸)和绘图工具。

(五)初试期间,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十、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二)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要求。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复试前将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六)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不包括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我校将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三)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按照我校规定执行。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进行说明。

十二、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学费标准和奖助学金办法。具体学费及奖助学金办法按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其他

如招生简章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一)动态信息与联系电话  

请考生及时关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b.tiangong.edu.cn/),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各种信息均在网站公布。

联系部门: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联系电话:022-83955016

电子信箱:tgyzb@tiangong.edu.cn

(二)各招生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

石老师

(022)83955527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老师

(022)83955786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程老师

(022)83955467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王老师

(022)83955458

机械工程学院

姚老师

(022)83955064

航空航天学院

郑老师

(022)83955304

电气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2)83955692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蒋老师

(022)83955164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院

史老师

(022)83955426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王老师

(022)83956356

软件学院

王老师

(022)83956356

人工智能学院

杜老师

(022)83955821

生命科学学院

陈老师

(022)83956687

数学科学学院

万老师

(022)83956322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陈老师

(022)83956404

化学学院

李老师

(022)83956702

人文学院

孔老师

(022)83956123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于老师

(022)83956307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昝老师

(022)839564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李老师

(022)83956865

艺术学院

朱老师

(022)83955160

药学院

吕老师

(022)83956696

 

 

天津工业大学

2024年10月4日


关于天津工业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补充公告

依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第七章第五十五条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以同等学力参加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特此公告。

 

 

天津工业大学研究生院

2024109日  


宁夏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5年我校拟在电子信息、会计、机械、材料与化工4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目录详见《宁夏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拟招生人数)。报名期间网站公布的宁夏理工学院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为按照国家下达我校2024年招生规模确定的参考计划,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统考生报考生源及学科发展等情况研究确定,在复试录取阶段公布。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培养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并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报公告。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宁夏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宁夏理工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根据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3月中旬前后登录宁夏理工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3.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补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单独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加试科目难易程度等同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两门课程考试总时间为3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6.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与录取

1.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工作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录取阶段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届时可登录宁夏理工学院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2.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两种类型。我校与定向就业的考生及其单位,在考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1.我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均为3年。

2.我校与教育部批准的东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对口支援高校开展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研究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学位授予标准,学校按照国家及有关规定准予毕业并授予学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参加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加以注明。

九、学费与住宿费

1.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24000元。

2.宁夏理工学院住宿费3000元/人/年;赴联合培养高校就读期间住宿费按照联合培养高校相应标准收取。

十、其他

1.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通过奖助学金、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其中,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学业奖学金,每次评选一、二等学业奖学金人数均为参评人数的30%,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10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全日制本科毕业于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的优秀生源,学校提供学费全额资助,不再参评学业奖学金。

2.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4.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有关招考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布。

5.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山水大道学院路1号宁夏理工学院敏行楼B207室

邮政编码:753000

联系电话:0952-2210160

传真号码:0952-2210012

电子邮箱:Nxist12544160@163.com

网址:www.nxist.com/xkyyj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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