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厦门理工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厦门理工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立本科高校,坐落于“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的海上花园城市——厦门。学校是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省A类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省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学校秉承“蜂巢精神”和“明理精工、与时偕行”校训,投身教育强国建设,积极探索产学融合、校企合作、对外合作三位一体的服务地方发展道路,致力于建设成为“亲产业、开放式、国际化”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同时符合我校规定的以下学业要求,在初试报名时向报考院系提交相应材料供资格审查:
(1)已修过6门(含)以上的本科专业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供授课单位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
(2)具有CET、GMAT、TOEFL、IELTS、GRE、PETS等相关英语水平证明,且考试成绩达到满分的60%及以上,提供证书或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发送就读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至我校招生处邮箱(zs@xmut.edu.cn),并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前办理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或已取得就读学校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名参加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经验要求。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网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考生可在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网查看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考生,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报名,并准确填报信息,考生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未按规定报名或不配合提供资格审核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的考生,可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我校按规定对考生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应准确、有效。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招生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我校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详见厦门理工学院招生网后续公告。
(一)网报期间,我校将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招生网。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报名不予审核通过。
(二)复试期间,我校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校核结果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不予参加复试。对于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我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五、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四)初试方式:笔试
(五)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命题大纲可在我校招生网下载。
(六)2025年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我校所有自命题考试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
六、复试
(一)我校将在复试录取办法中明确各科目复试方式,复试安排等信息。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录取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公布。
(三)管理类专硕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调剂录取政策确定并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考生应符合本简章公布的报名资格要求,其学术要求与一志愿报名考生一致。
八、录取
学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我校的体检要求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而确定。
十一、学制、学费
(一)学制
学校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基本修业年限3年,最长修业年限不超过6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会计(125300)专业25000元/生·年;旅游管理(125400)专业15000元/生·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为1100-1300元/生·年(按房源人均面积不同对应相应收费标准收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对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以上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部门审批文件执行。
十二、奖助政策
(一)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一年级5000元/生;二、三年级一等奖学金10000元/生、二等奖学金8000元/生、三等奖学金4000元/生。
(二)国家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三)专项奖励:学校设立优秀学位论文奖、创新成果奖,参加学校目录内的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可获得专项奖励。
(四)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6000元/生·年。
(五)“三助”岗位津贴:研究生可申请学校助教和参与导师科研等岗位,岗位津贴根据参与的项目或承担的工作量发放。
(六)实习补贴: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采用校内、外双导师培养模式,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根据培养方案进入校外联合培养单位进行为期一年左右的校外实践,实习单位将根据实习情况给研究生发放实习补贴。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学校当年具体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一) 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处(研招办)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592-6291727
电子邮件:zs@xmut.edu.cn
单位代码:11062
邮政编码:361024
通讯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处(研招办)
(二)厦门理工学院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招生网。
十四、其他事项
(一)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含独立环节)并取得相应学分,标志性创新成果达到学校和各学位点学位授予相关要求,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可申请硕士学位。学校向符合要求的学生颁发硕士学位证书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证书上的信息由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二)学校没有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学校的招生工作,不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对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三)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容。
(四)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五)本简章由厦门理工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
东北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http://yz.neu.edu.cn/2024/1001/c5933a269647/page.htm
信息公开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我校将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四)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本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六)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
(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学校现行招生政策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其他工作需要,学校将做出相应调整。
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理工大学始建于1948年,是我军为培养新中国急需的兵工专门人才在东北地区创建的第一所本科军工高等学校,是共和国“兵工七子”之一,曾用名东北军工专门学校、沈阳工业学院等,先后隶属于中国人民解放军东北军工部、中央兵工总局、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机械电子工业部、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等,1999年划归辽宁省管理,2004年更为现名。
学校位于辽宁省省会沈阳市风景秀丽的浑河南岸,占地面积11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学校由辽宁省人民政府举办并管理,是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是辽宁省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共建高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防教育特色学校,是工信部首批“数字智能—校企协同就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单位,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70多年来,学校始终牢记高等教育的使命和责任,与时代同呼吸,与国家共命运,立足辽宁、面向全国,为国家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16万余人,为民族振兴、国家富强,为国防现代化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重要贡献。
学校现有教职工1686人,其中专任教师1165人,含聘任到高级职称专任教师640人;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671人;有双聘院士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12人;省优秀专家、省特聘教授、省“兴辽英才计划”人选、省学术头雁、省“百千万人才”百千层次、省教学名师、省优秀教师、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等130人;获批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1个,省教学团队6个、省高等学校创新团队7个。
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理、经、管、文、法、艺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现有19个学院(部),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二级学科,1个交叉学科,1个自设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有博士人才培养项目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5个国家级特色学科,1个辽宁省一流学科。
学校现有各类全日制统招在校生18300余人,其中本科生15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3300余人。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在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理念更新、教学方法研究、培养模式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获批教育部产教融合工程建设项目资金1.21亿,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5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17门。现有国家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省级虚拟教研室5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创新与学术交流中心19个;辽宁省、兵器行业优秀教材14部;获批省级现代产业学院10个;近5年获省部级教学成果奖45项;学生获国家奖93项、发表论文1998篇、授权专利565项。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保持在92%以上。
近年来,学校针对行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不断强化特色,凝练主攻方向,加强人才和团队建设,做强、做大优势领域,科研实力得到明显提高,科研工作实现快速发展。千万以上重大科研项目相继涌现,科研到款呈阶梯上升,2023年师均科研经费超过17万元。学校是省内首批“辽宁省高等学校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建有国家级沈阳中俄科技合作基地、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普教育基地兵器博物馆等国家级平台,辽宁省高等学校重大科技平台等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
一、招生说明
(一)2025年,我校拟在16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6类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表一)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人数为8人,包含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
(二)2025年我校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为33人,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学位类别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是否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 |
学术学位 | 装备工程学院 | 080100 | 力学 | 9 | 是 |
学术学位 | 082600 | 兵器科学与技术 | 58 | 是 | |
学术学位 | 0826Z2 | 国防教育工程 | 5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65 | 是 | |
学术学位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24 | 是 |
学术学位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8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2 |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 48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4 | 计算机技术 | 95 | 是 | |
学术学位 |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46 | 是 |
专业学位 | 085406 | 控制工程 | 104 | 是 | |
学术学位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47 | 是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103 | 是 | |
学术学位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21 | 是 |
专业学位 | 085601 | 材料工程 | 75 | 是 | |
学术学位 | 汽车与交通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14 | 是 |
专业学位 | 085500 | 机械 | 39 | 是 | |
学术学位 |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8 | 是 |
学术学位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15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602 | 化学工程 | 24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19 | 是 | |
学术学位 | 理学院 | 080300 | 光学工程 | 17 | 是 |
学术学位 | 0811J1 | 优化理论与过程控制 | 10 | 是 | |
专业学位 | 085408 | 光电信息工程 | 25 | 是 | |
学术学位 | 经济管理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5 | 否 |
学术学位 | 120200 | 工商管理学 | 17 | 否 | |
专业学位 | 125300 | 会计 | 52 | 否 | |
学术学位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33 | 否 |
学术学位 | 艺术设计学院 | 140300 | 设计学 | 48 | 否 |
专业学位 | 外国语学院 | 055101 | 英语笔译 | 32 | 否 |
专业学位 | 055103 | 俄语笔译 | 6 | 否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 经济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 33 | 否 |
合计 | 1135 | 8 |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考生,在符合1、2、3各项要求的基础上,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6. 符合教育部有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报名时可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同)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必须准确详实地填报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等信息,应保证上述信息在2025年9月前有效,以确保在招生的各个阶段保持畅通的联系,由于联系方式及通信地址问题影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2024年10月29日前按我校网报公告中要求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或核验不合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按我校有关要求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进行复核。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应当符合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符合教育部有关初试加分政策规定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符合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复试前按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网报公告)向我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相关材料不合格者不得享受加分。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有关补充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验。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准考证下载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我校所有初试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成绩公布时间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我校除会计(代码125300)专业学位硕士以外,其余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我校会计(代码125300)、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我校复试时间一般在2025年3月中下旬开始启动,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复试的具体时间及其他事宜请于2025年3月上旬前后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在教育部制定的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基础上,我校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复试名单。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将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审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时核验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代码125300)硕士、工商管理(代码125100)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
七、调剂
(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将于复试录取阶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对于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教育部将根据国家战略需要、社会发展需求、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适时调整,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我校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在复试前向我校提出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我校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二)我校利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调剂考生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等服务保障工作。
我校根据本单位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校不予录取。
(四)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导师与考生谈话,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或2年,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后由考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我校同意后随当年新生一同入学报到。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的所有招生信息,均须符合招生政策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开公示。
(三)我校将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拟招生计划。
(四)在复试、录取阶段(含调剂,下同),我校将提前在本单位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录取人数,参加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五)我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将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本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禁止在研究生招生过程中乱收费。
(四)沈阳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4-24686216。
十二、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国际贸易学(代码020206)、工商管理学(代码120200)、会计(代码125300)、英语笔译(代码055101)、俄语笔译(代码055103)、工商管理(代码125100)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其他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二)我校翻译硕士专业学费1.2万元/年,会计硕士专业学费1.44万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费4.3万元/2.5年,其他专业学费0.8万元/年。
(三)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等多元奖助体系。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审办法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无固定收入)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3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获奖比例约为68%。符合参评条件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4.三助岗位: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报勤工助学岗位。岗位设置分别为校内行政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教学助理(以下简称助教)、科研助理(以下简称助研)。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考生登录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可查询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原则上为业余时间到校上课。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00)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我校将根据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授位标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未尽事宜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或因其他工作需要,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十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南屏中路6号沈阳理工大学综合楼C315室
邮政编码:110159
联系电话:024-24686219
传真号码:024-24686219
电子邮箱:yzb@sylu.edu.cn
网 址:https://yanjiusheng.sylu.edu.cn/(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
2024年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推免拟录取名单公示
姓名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平均分 |
孙博远 | 83 | 83 | 77 | 72 | 73 | 77.6 |
李文浩 | 81 | 84 | 81 | 76 | 71 | 78.6 |
中国航空研究院631所2025年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第六三一研究所(简称航空工业631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机、弹载计算机和航空软件研制的专业研究所。经过六十余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中国航空工业的机、弹载计算机发展中心、航空软件开发中心、计算机软件西安测评中心和航空专用集成电路设计中心。计算所承担了我国多项重点型号和预研任务,包括机、弹载计算机、地面开发工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制任务,拥有机、弹载计算机研制和小批量生产、航空专用集成电路研制以及航空信息化支撑技术(含计算流体力学)等三大专业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作为机、弹载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和生产、航空微电子产品研制以及航空信息化支撑技术研究的专业研究所,计算所在机、弹载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技术领域中,不仅具有国内技术领先优势,而且在科研、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已成为国内军用嵌入式计算机同行中的标杆企业。计算所以扎实的技术实力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正朝着跻身世界先进IT企业行列的目标稳步迈进。
航空工业631所是有志之士成才、施展才华、报效祖国、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理想之地。欢迎有志于祖国航空事业的年青人加盟,报考我所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信息:
培养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 | 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82912 | 中国航空研究院631所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1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
083500软件工程 | 3 | |||
070102计算数学 | 2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602数学分析 ④864高等代数 |
三、条件与要求:
1. 2025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生1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我所培养,毕业后原则上留我所工作。
2. 硕士研究生招考基本条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身心健康。
3. “英语”、“政治”、“数学一” 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四门统考科目复习大纲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
4. 我所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均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
5. 凡报考我所的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6. 我所招收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收取学费,同时为每位学生提供每月生活补助3000元。
7. 研究生在读期间,根据《六三一所在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评定奖学金,奖学金额度6000-12000元不等。
9.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航空工业631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四、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二路15号710065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9186204
微信公众号:航空工业计算所招聘
中国航空研究院631所2024年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第六三一研究所(简称航空工业631所),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机、弹载计算机和航空软件研制的专业研究所。经过六十余年的建设,现已发展成为中国航空工业的机、弹载计算机发展中心、航空软件开发中心、计算机软件西安测评中心和航空专用集成电路设计中心。计算所承担了我国多项重点型号和预研任务,包括机、弹载计算机、地面开发工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制任务,拥有机、弹载计算机研制和小批量生产、航空专用集成电路研制以及航空信息化支撑技术(含计算流体力学)等三大专业技术,技术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作为机、弹载计算机软硬件研制和生产、航空微电子产品研制以及航空信息化支撑技术研究的专业研究所,计算所在机、弹载计算机及其应用专业技术领域中,不仅具有国内技术领先优势,而且在科研、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已成为国内军用嵌入式计算机同行中的标杆企业。计算所以扎实的技术实力和优质的服务赢得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正朝着跻身世界先进IT企业行列的目标稳步迈进。
航空工业631所是有志之士成才、施展才华、报效祖国、实现自我人生价值的理想之地。欢迎有志于祖国航空事业的年青人加盟,报考我所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专业信息:
培养单位代码 |
单位 名称 | 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82912 | 中国航空研究院631所 |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6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301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
083500软件工程 | 3 | |||
070102计算数学 | 2 | 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 ③602数学分析 ④864高等代数 |
三、条件与要求:
1. 2024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生11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定向我所培养,毕业后原则上留我所工作。
2. 硕士研究生招考基本条件: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应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身心健康。
3. “英语”、“政治”、“数学一” 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四门统考科目复习大纲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的有关规定。
4. 我所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均按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
5. 凡报考我所的本科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入学考试,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6. 我所招收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不收取学费,同时为每位学生提供每月生活补助3000元。
7. 研究生在读期间,根据《六三一所在读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评定奖学金,奖学金额度6000-12000元不等。
9.本招生简章解释权归航空工业631所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四、地址与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二路15号710065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9186201
电子邮箱:liyx008@avic.com
微信公众号:航空工业计算所招聘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 依据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招生原则
招生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考试阶段
(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二)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政治与外语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单位自行命题。
(三)推荐免试是我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去初试,直接进行复试考核以确定录取的办法。推荐免试由我单位组织。具体参考《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5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四)复试由我单位组织。《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将于2025年3月在我单位官网发布。
第五条 学习、就业方式
(二)就业方式:我单位培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第六条 报名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士,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在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七条 报名
(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三)网上报名要求
1.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在网上报名进行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现役军人报考我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名考生注意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第八条 报考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三)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时将认证报告交我单位核验。
(四)我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我单位将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我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第九条 初试
(一)初试时间。考试时间以国家正式公布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科目分为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为全国统考,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为我单位自命题,满分均为150分。
1.艺术学硕士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俄语③业务课一《文艺理论及电影理论》④业务课二《中外电影史》。
2.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考试科目为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二或日语或俄语③业务课一《电影史论》④业务课二《电影创作及产业》。
3.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4.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考试范围参见参见我中心官网发布的考试指南。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第一天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下午 外国语
第二天 上午 业务课一 下午 业务课二
6.初试地点:考生均在选择报名的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
7.初试成绩:初试结束后,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官网将发布相关成绩信息,请随时关注官网动态。
第十条 复试
(一)考生参加初试成绩合格者,凭复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我单位参加复试,复试分为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及外语面试。复试具体要求将于2025年3月在官网发布。
(二)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均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三)复试时将按国家规定对复试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验的材料:学校同意报考介绍信、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公章)。
2.在职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3.非应届毕业考生需交验的材料:档案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4.考生所在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做出全面鉴定,对有突出成绩和犯过错误的考生应提供翔实的材料。
5.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对考生报考的意见并签字盖章,若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同意其报考,发现后除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外,还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6.经我单位审查后,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及手续不齐备者,有权取消其复试资格,各种材料一律不退。
7.我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8.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及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 体格检查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我单位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第十二条 调剂
以官网后续发布的调剂相关信息为准。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我单位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我单位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我单位不予录取。
(四)必要时,我单位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单位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四条 录取及公开公示
(一)我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我单位将使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与我单位官网(网址https://edu.cfa.org.cn),作为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六)我单位将提前在官网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
(七)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将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未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八)公示结束后,我单位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十五条 违规处理
(一)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
(二)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三)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四)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会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六条 学费
(一)全日制艺术学硕士8000元/每生/每学年。
(二)全日制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15000元/每生/每学年。
第十七条 资助体系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包含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第十八条 住宿、医保
(一)我单位安排住宿,研一研二全覆盖,研三实行申请制。
(二)住宿费为2000元-2500元/每生/每学年。
(三)研究生享受北京市大学生医保。
第十九条 校区及实践基地
(一)校区:两个硕士专业的教学培养校区均在北京。
(二)实践基地:中国电影资料馆西安电影资料库、福建安溪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创作孵化基地、江苏苏州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创作人才实训基地等。
第二十条 学习年限
艺术学硕士生和戏剧与影视专业硕士学习年限均为3年。
第二十一条免费电影教学观摩
研究生享受每周一次专业影院的电影教学观摩(半天)。
第二十二条 2025年招生专业、各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招生 类别 | 学科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招 人数 | 考试 科目 | 复试 |
全日制 | 130100 艺术学(20人) | 01电影理论与美学(含创作理论) | 3 | 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一或日语或俄语③文艺理论及电影理论④中外电影史 | 1.专业面试 2.专业笔试 3.外语面试 (听力、口语)
|
02中国电影史 | 7 | ||||
03当代中国电影 | 5 | ||||
04外国电影研究 | 3 | ||||
05电影产业研究 | 2 | ||||
全日制 | 135400 戏剧与影视(20人,含推荐免试生3人) | 01电影创作(含纪录片) | 6 | ①思想政治理论②英语二或日语或俄语③电影史论④电影创作及产业 | 1.专业面试 2.专业笔试 3.外语面试 (听力、口语)
|
02剧本创作 | 5 | ||||
03电影产业:策展及营销 | 6 | ||||
04电影制作及数字修复 | 3 |
招生单位代码:84202
招生单位: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
联系人:研究生教务部
联系电话:010-82296063 010-82296061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纪检部门:010-82296056 010-82296053
研究生教务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路3号东跨楼110室
邮编:100082
电子信箱:cfa_yjsb@***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官网:http://www.cfa.org.cn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研究生教育官网:https://edu.cfa.org.cn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2025年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简介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是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一所大型自然科学和工业应用研究院,60年来,核理化院致力于先进分离方法的研究,成功研制了具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多种型号专用设备,实现了工业化生产及应用,解决了长期制约我国核燃料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我国核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新技术研究方面,核理化院突破众多关键技术,由基础研究发展成为国家重点项目,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为建设核工业强国做出了重大贡献。
核理化院科技人员主要由国家各重点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组成,涉及专业几十个。各专业领域密切配合,形成了一支能攻关、勇创新、善突破的科研人才队伍。2008年6月经人社部批准设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1年5月经人社部批准核理化院成为极少数独立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雄厚的科研实力、高素质的科研队伍以及核工业的特殊地位,使得核理化院在1983年开始培养硕士研究生,1985年首批硕士毕业,并成为国家批准的中核集团首批工学硕士学位授予点。学位授予专业为核燃料循环与材料,下设:流体物理理论、流体物理实验、光学应用与分离技术、分离专用材料、控制与检测技术五个研究方向。多年来共培养硕士研究生185人。院学位委员会由中核集团首席专家王黎明担任主任,委员9人。研究生导师51人,正高级导师33人,副高级导师18人。研究生政治思想教导员由院党委书记担任。研究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的招考、录取、培养、学籍、课程设置、导师队伍、学位和学科建设以及对外交流等行政管理工作。
我院历届党政领导对研究生培养工作极其重视,在研究经费、研究课题、导师配备、教学实验条件及研究生生活福利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的支持,从而保证了我院始终能够培养出高质量的硕士学位研究生,适应了我院科研工作对高素质人才的需要。我院历届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聪明才智,在我院承担的国家重点攻关项目研究过程中,做出了突出成绩。
考 生 须 知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工学硕士研究生11人(包含推免2人)。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根据以往生源情况所做的预估数,实际录取人数将可能根据规划部门实际下达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及初试考试时间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详情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或咨询考生报名所在地考试院、报考点及所在院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招生单位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考生应按要求在报名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⒈ 初试
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
① 初试考四门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② 初试成绩根据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向考生统一公布。
⒉ 复试
① 推免生按教育部要求及我院推免生接收办法进行复试。
② 参加统一考试的考生,由我院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院一志愿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 符合我院复试要求的备选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应按时参加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
④ 对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必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⑤ 复试办法: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招生要求,制订我院的2025年研招复试办法(方案)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四、录取
⒈ 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⒉ 按照教育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的要求,根据当年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考核情况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审批。
五、待遇
研究生在学期间,享受本院提供的助学津补贴(助学金、保密费、保健费),享受学生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福利待遇。
六、学习方式
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定向工学硕士研究生(天津市),第一年基础课在核工业研究生部学习(北京房山校区),第二年回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天津市)开展科学及工程研究,学制为2.5~3年。
七、学费
核理化院2025年秋季入学研究生不收取学费,若天津市教育管理部门出台强制性统一收费规定,则按市教委文件执行。
八、新生报到
新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录取通知书》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提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培养方式
入学研究生由我院根据科研课题需要配置导师。导师指导学生选课、开题、做实验并撰写学位(暨毕业)论文。
十、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定向派遣到我院就业。
十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核燃料循环与材料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1流体物理理论 |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2理论力学 | |
02流体物理实验 |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2理论力学 | |
03光学应用与分离技术 |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4光学(含应用光学和物理光学) | |
04分离专用材料 |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3材料学 | |
05控制与检测技术 | 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5控制与检测技术 |
招生咨询
单位名称: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天津)
单位代码:82804
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津塘路168号
邮政编码:300180
联系部门: 研究生办公室
联 系 人:李老师、谢老师
咨询电话: 022-58231311 022-58231403
电子邮件:hr@ipce.cn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以下简称“核地研院”)始建于1959年,是目前国内唯一以铀矿地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下设8个研究所(地质矿产研究所、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仪器研究所、地热勘查开发研究所、数字核地研究所),并建有遥感信息与图像分析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原子能机构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创新中心、3个中核集团重点实验室和3个国际联合中心。
核地研院是全国核地质科学研究中心,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科技骨干队伍,同时拥有100余(套)国际先进的科研设施设备。先后有50多人次分别获得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核集团“钱三强”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部级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才等荣誉称号。核地研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矿产资源评价、工程勘查、环境监测、分析测试和放射性仪器研发能力,在铀矿地质、遥感技术应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物化探技术方法、仪器研制、分析测试与物质检测及应用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奖560多项,与4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广泛友好的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关系。
核地研院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1982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为我国核地质科技和管理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核地研院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规模
2025年我院有3个学术型硕士专业、1个专业学位专业,共9个研究方向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拟招14名,专业学位拟招5名。2025年硕士招生计划详见附表1《2025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该招生计划数仅供各位考生参考,最终招生指标数量及录取数量依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10门专业课程成绩单,或提供与报考学科相关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或10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单。②提供核心期刊上已刊出的一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为第一作者)。成绩单与学术论文在复试时提交审核,如届时考生可提供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则等同于满足①②项材料要求。(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我院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凡报考我院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要求报考。
五、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
六、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详细安排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科目见附表1。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请登陆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http://www.briug.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行查询。
七、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见我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者,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九、其它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暂不收学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有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有科研项目支撑。住宿免费,提供与单位职工同等餐补。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上述规定,如与教育部发布的招生公告不符,以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招生公告为准。如有其他未详事宜,请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网址:http://www.briug.cn
特别提示:我院招生章程仅在以上两个网站发布,并从未以任何形式举办过考研辅导班,请考生勿轻信其他网站发布的招生信息,谨防上当。
十、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院网址:http://www.briug.cn
联系人:姚老师、董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64960457、010-64960412
E-mail:yjsfs9818@163.com
传真:010-64917143
附表1:2025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doc
2025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单位代码:82806 单位名称: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名称 | 拟招生 数量 | 考试代码及考试科目 | 参考书 | |||
081801 | 矿产普查与勘探 | 矿床学、铀矿地质、盆地分析与沉积地球化学、 成矿规律与成矿预测 | 14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1 普通地质学 |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
分析化学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2 分析化学 | 《分析化学(第6版 上册)》武汉大学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
081802 | 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 | 地球物理仪器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3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 | 《地球物理勘探概论》刘天佑著,地质出版社 | |
资源预测与评价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1 普通地质学 |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 |||
遥感地质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4 遥感图像处理 | 《遥感图像处理》赵忠明著,科学出版社 | |||
081803 | 地质工程 | 地下工程围岩裂隙网络模拟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5 工程地质学 | 《工程地质学》石振明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膨润土力学性能研究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5 工程地质学 | ||||
构造地质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1 普通地质学 |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环境工程、地质工程、测绘工程 | 5 | 101 思想政治理论 | 201 英语(一) | 302 数学(二) | 805 工程地质学 | 《普通地质学》舒良树著,地质出版社 |